新竹一名24歲的陳姓男子,今年4月6日收到新竹後備指揮部通知教召,應於4月22日前往指定地點集合報到。但陳姓男子卻未準時前往報到,超過教召期限2日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全案法官審理後認定陳姓男子明知要教召卻無故未到,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彭清仁報導)
判決書中指出,新竹一名陳姓男子原本依照教育召集令,應該在今年4月22日前往新竹縣五峰鄉的五峰國小報到,而且召集令在半個月前就送達陳姓男子的戶籍地址。不過陳姓男子竟意圖避免教育召集,無故超過教召期限2日未到。
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陳姓男子的行為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妨害教育召集罪,陳姓男子明知自己是後備軍人,依法應接受召集令的召集,竟無故超過入營期限而未參加教育召集,妨害國家對兵役的有效管理,影響國家後備防衛機制正常運轉。
據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規定,若意圖避免教召,而捏造免除召集原因、毀傷身體、拒絕接受召集令、無故逾應召期限、使人頂替應召,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考量陳姓男子事後坦承犯行,法官也參酌被告的犯後態度、動機等,判處被告陳姓男子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留言 18
leo
哈哈哈哈哈,用錢就能解決,有那麽嚴重嗎?
9小時前
Milly Chen
教召卻無故未到,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故意逃兵和教召不到,判的一樣,誰還要去服兵役?
逃兵不用服兵役,也不用教召,為什麼不逃呢?
8小時前
建誠
💰不是萬能,沒💰萬萬不能。
11小時前
許正千
不是富豪、官二代,不要傻傻的妨礙兵役
10小時前
Aileen
笑死
10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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