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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堅不認罪! 備近6000字答辯狀:屢獲五星級市長肯定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12月19日05:22
鄭文燦神隱112天,今天現身開庭整個人消瘦一圈。
鄭文燦神隱112天,今天現身開庭整個人消瘦一圈。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嫌土地開發、收賄500萬元,桃園地院今(19日)首度開庭審理。鄭文燦在庭上堅持否認犯罪,更提出近6000字答辯狀,除了說明「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法規背景,政策決議和推動非他一人決定;也堅持自己沒有收受前台塑高層廖俊松的賄款;最後更說任職市長8年「多次得到五星級市長肯定」,相信司法會洗刷冤屈、還他清白。

鄭文燦認為,檢察官在起訴書論述中,對於該案的都市計畫規定及流程,有嚴重的錯誤認知,他將「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簡稱「華亞科技園區土地擴大案」)的法規背景說明一輪後,強調政策決議與推動並非他一人的決定。

收賄部分他也表示,「當日(106年9月14日)我與廖俊松僅有簡短的交談,廖俊松主要是說他代表台塑以及與台塑集團關係有多好,廖俊松並無交付袋子給我,也沒有向我比手勢等過程。而我是在隔日才發現在會客室桌腳有一個袋子。我事後向廖俊松查證,確定袋子是他遺留的,我就請他前來取回。經過多次催促,廖俊松都沒有來,我才轉而聯絡廖力廷返還。我因為市政忙碌,加上適逢107年市長連任,故有所延遲。但我與廖俊松確實沒有合意。」

鄭文燦稱,起訴書說他知道廖俊松被監聽後才改變立場退還賄款,並非事實,「我從來不知道廖俊松是否被監聽,更沒有看過譯文。檢察官在案件中也無任何舉證,我是從何管道知悉,知悉時點為何?」他表示自己在107年5月21日晚間到廖俊松之子廖力廷泉州街住處歸還廖俊松在官邸留置的袋子,原因是廖俊松一直沒有來,「如果我確知監聽一事,而且還看過譯文,理應會知道同案廖力廷也是被監聽對象,我還會親自直接與廖力廷聯絡見面嗎?」

在庭上,鄭文燦也說廖俊松證詞內容「瑕疵斑斑,毫無憑信性,而無可採」,他認為廖俊松個性好攀附吹噓,證詞憑信性大有可疑,「廖俊松實際上並非台塑企業之總經理,但對外一再佯稱吹噓自己是總經理,塑造自己是台塑高層假象,藉此推動華亞科擴編案」;污點證人楊兆麟也稱,廖俊松以他的名義在外做了很多不好的事,「我沒有同意他這樣去騙人」;另一污點證人侯水文也說,「廖俊松常常在騙,回報的數字一直變」。

鄭文燦說,廖在本案中另涉侵占、詐欺取財犯行,品行不佳,足以認定其供述有不實自白之高度風險,且有推諉卸責、栽贓嫁禍而虛偽陳述之可能性,籲請法官公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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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1

  • Esther💫💫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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