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爸夜店喝多了,竟對素不相識的女子伸出狼爪!惡狼阿強(化名)在夜店外「撿屍」酒醉不省人事的正妹,得知旅館沒有空房後,竟直接把女方帶到野外逞慾,被依乘機性交罪處1年8月徒刑,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2022年12月,阿強和被害者芸芸(化名)分別和友人在信義區夜店聚會,芸芸在過程中喝醉了,未告知友人便獨自離開夜店。
阿強在聚會中外出,恰巧看到芸芸在夜店外等候計程車,他見芸芸意識不清,無法自我防護,先是跟著芸芸上計程車,和芸芸一同前往旅館,在得知旅館已無空房後,阿強竟把芸芸帶到某戶外廣場隱密處,性侵得逞。
芸芸遭侵犯,因腳部疼痛驚醒,趕緊推開阿強逃離現場,並打電話向友人求助。阿強在女方報警後,遭檢方提起公訴。
法官認為,阿強因滿足己身慾望,酒後失慮犯下性侵案,對芸芸造成身心傷害。法官衡量阿強職業為接案工程師,月收入約落在5萬至8萬間,且家裡還有新生兒要扶養,綜合考量後,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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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8
齊名
HOT
所以強姦只需要付出不到兩年的刑責
這就是台灣
各位婦女們自己小心
台灣法官就還是在侏羅紀中
8小時前
倫桑
男的明知有妻小還犯罪,罪加一等吧!
8小時前
晏
這都緩刑,強姦都不用關了!
8小時前
馬老大
雙方沒和解 性侵還緩刑 這腦殘判決只有台灣辦的到 以後滿街都是肆無忌憚的性侵犯 這比性侵犯還無恥
7小時前
軒
台灣法官就還是在侏羅紀中
8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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