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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方便!汽機車停駛、報廢免跑監理所 9月起線上就可辦理

Yahoo奇摩即時新聞

更新於 09月10日03:45 • 發布於 09月10日03:45 • Yahoo奇摩新聞

公路局新增便民服務!過去要報廢車輛或辦理停駛,需到監理所申辦,但公路局今天表示,9月起監理服務網推出「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及開放繳註(吊)銷或吊扣牌照車輛線上申請報廢,民眾要報廢車輛,可免跑監理所。

交通部公路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每年自然人車主辦理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數量約16萬件,現行民眾辦理車輛停駛登記,須將號牌及行照攜帶至監理所(站)臨櫃辦理。

為使民眾辦理車輛停駛更便利,9月起推出「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初期提供自然人車主申辦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民眾登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後,於線上提出停駛申請,同時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並於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郵寄至監理所(站)即可完成登記,系統將會寄送停駛證明供車主留存,車輛後續如有使用道路需求,應先至監理所(站)辦理復駛;至於法人車主部分,後續將持續規畫辦理。

公路局說,民眾現行可至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請,並將號牌及行照寄至監理所(站),即可完成報廢登記,另若同時有車體回收與車籍報廢需求,則可透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廢車回收一站通」網站提出申請,一次完成車體回收與車籍報廢。

公路局指出,為擴大該兩項服務適用對象範圍,提供更多民眾便利的服務,繳註(吊)銷或吊扣牌照車輛如已不再行使用,民眾也可透過前面兩項服務申辦。

公路局提醒,民眾於線上申請停駛或報廢,均須於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寄至監理所(站),逾期未寄送者將以退件處理,民眾須再次於線上申請及寄送號牌與行照方可完成登記。

完成停駛或報廢登記車輛,不得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如違規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責任主編:莊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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