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民進黨屏東縣黨部執評委14日決議,針對鄉鎮長、縣議員等第四類公職人員違紀參選及不參選者,決議依黨章規定進行開除黨籍等黨紀處分,總計違紀參選人員共12人,另對5名退黨參選決議5年內不得再入本黨之處分。共17人送交中央評議委員會核定。
縣黨部開除黨籍鄉鎮長部分,違紀不參選高樹鄉長楊秀文,違紀參選長治鄉長古佳川、萬巒鄉長林碧乾、湯文生、內埔鄉長沈商嶽、車城鄉長張雪屏、枋寮鄉長陳亞麟,共7人。
縣議員違紀參選部分,第一選區趙文俊、第二選區蘇孟婕、鍾詔元、第三選區 蕭禾秦、第五選區張榮傑,共5人。
自行退黨者違紀參選,裁決5年內不得再入民進黨者為,九如鄉長盧譽元、萬丹鄉長簡天屏、新園鄉長周能智、東港鎮長黃禎祥、縣議員第三選區陳宗廷,共5人。
縣黨部表示,違紀參選、開除黨籍者不得使用民進黨徽等相關圖示,不得參加民進黨公開競選活動,公職人員不得為其公開站台,違者也依黨籍處分,以往前縣長曹啟鴻為無黨籍縣議員吳亮慶站台,就被黨紀處分停權。
留言 2
加菲貓
夭壽喔,不想參選也有事情啊,真的爛到底了
2022年09月15日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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