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名有媒體背景的劉姓老翁想和桃園農田水利會承租中路地區1塊土地經營停車場,竟偷塞3萬元紅包現金在茶葉罐內,送給水利會蔡姓、黃姓員工,2人沒打開就放在茶水間,結果經工友檢查時才驚覺裡頭滿滿是錢,案經調查局移送偵辦,檢方以劉涉犯行賄罪但給予緩起訴,依職權送再議。
檢調查,劉翁2020年3月23日向桃園農田水利會申請租用該會在中路的土地,原本打算做為停車場用途,並由水利會財務組蔡姓承辦人負責土地出租業務、李姓組長處理不動產管理包含土地出租及相關維護,依水利法認定,蔡、李都視同刑法上的公務員。
檢調查出,劉翁為了要順利能夠承租土地,同年4月27日下午3點多帶著裝有2萬元、1萬元紅包的茶葉禮盒跑到水利會,並直接交付給當時不知情的蔡、李,2人隨後將禮盒放到公共區域的桌上沒有特別留意查看內容物。
不久後水利會1名黃姓工友整理禮盒,一打開看才驚覺裡面竟然塞了2個紅包,裡頭塞了一共3萬元的現金,隨即向上通報並由桃園市調查處介入,經比對監視器畫面等掌握劉翁身分,依貪汙罪嫌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檢方訊時,劉翁坦承不諱,與水利會相關員工證詞相符,並由查扣的茶葉禮盒、現金紅包,以及劉承租該處土地的申請書相關文件佐證。
檢方認為,劉翁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不具公務員身分而對於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賄賂罪,考量劉犯後坦承,之前沒有前科,認為他經過這次司法程序應知所謹惕,無再犯之虞,予以緩起訴處分,命他向公庫支付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