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葉姓騎士4年前騎車行經台北市大直一帶道路時打滑自摔受傷,認為事故主因是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取消停車格時未完全刨除標線,導致防滑效果不佳,聲請國賠。一審簡易庭原本判停管處應賠償24萬多元,但二審台北地院認為,葉姓騎士打滑摔倒與塗銷停車格無因果關係,逆轉改判停管處免賠確定。
葉姓騎士主張,2019年8月16日上午7時許騎車行經大直明水路、北安路口時,煞車減速輾過已塗黑的停車格標線,因打滑而摔倒,造成他的右側肩胛峰鎖骨間關節脫臼
他認為肇事主因是停管處取消該處原有停車格時,未刨除標線,只以黑色路線漆塗黑,造成防滑效果不佳,停管處應負起賠償責任,決定聲請國賠,求償看護費、醫療費、不能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共39萬多元。
停管處解釋,塗銷停車格的黑色路線漆符合國家標準,且事故發生原因包含當事人駕駛行為、車輛基本條件、道路幾何條件、天候與環境等主客觀因素,而路口監視器並未拍到事故當下影像。
再者,葉姓騎士並未提供行車紀錄器佐證事故發生當下其煞車位置、行車動線、速度、車輪胎痕深度及道路狀況,因而無從證明葉是因黑色路線漆而發生打滑摔倒;停管處拒賠。
簡易庭說明,本件使用以黑色路線漆塗銷,只屬於臨時性的作法,應於塗銷後3至6個月內刨除原有標線,而停管處於2019年2月18日以黑色路線漆塗銷停車格後,直到同年8月16日葉姓騎士騎車打滑摔倒時,仍未刨除標線,就應負起賠償責任,判賠葉24萬多元。
案經上訴,北院組成合議庭認為,根據受傷照片、診斷證明書,僅能證明葉騎車摔倒受傷,且葉提出的停車格照片,是經由網路搜尋的照片,並未具體指出導致他摔車的停車格;另摔車地點沒有監視器畫面,警方事故資料也未記載事故發生確切位置、肇事經過等詳情。
北院進一步指出,葉倒地位置距離他所指的停車格還有一段距離,停車格周圍也沒有被他的機車倒地輾過所留下的輪胎煞車或刮地痕跡,因此改認葉男打滑摔倒與塗銷停車格無因果關係,停管處免賠確定。
留言 75
Philip King
尸位素餐的苟官及恐龍真是對顏色對的廠商真寬容啊!只會在辦公室吹冷氣,辦公桌上啪啪啪,十指緊扣養小三,性侵性騷啊!““符合國家規定塗料””你們信喔!要不要自己去騎騎看啊!尤其下雨天,道路標線更是騎士殺手,從大小姐到下鷹犬爪牙苟官,那個不是謊言貪瀆、仗勢欺人踢皮球轉風向硬拗啊!那個不是死不承認、死不要臉、死不認錯、死不下台還升官,當然老百姓就死不足惜囉!
2023年08月02日23:22
Mingś(阿咪
笑麻了
2023年08月02日07:13
🌟KYL💫
讓我想到那次撞我屁股的北七
初判表我全責
第一次調解時保險公司還打算賠對方五萬五
對方一定要至少十一萬
結果鑑定完我0肇責
最後保險公司只賠了兩三千
2023年08月02日06:53
小趙
哈哈大笑,就是貪,想要多一點,結果呢!?
2023年08月02日05:48
平
可悲,不知見好就收,3+1好。
2023年08月02日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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