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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養蚵兼環保 台南將禁用保麗龍浮具

中央通訊社

發布於 2018年07月18日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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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楊思瑞台南18日電)台南市政府修正「台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自民國108年10月1日起禁止使用未包覆的保麗龍浮具,違法者將處每棚新台幣1萬元罰鍰,盼解決保麗龍汙染海岸問題。

台南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長周瓈朝今天受訪時表示,蚵棚所使用保麗龍浮具已面臨回收難以處理的困境,不得不尋求保麗龍的替代浮具,除推廣保麗龍浮具套網外,也有廠商研發3種不同材質的環保浮具,正與南市區漁會配合試驗。

他說,替代品之一是「PE高密度塑膠浮具」,在歐美普遍使用於養殖或海上浮動碼頭,具有質地堅固、使用年限長、浮力不會減弱、可回收再利用等特性。第二種是「高分子複合材料包覆保麗龍浮具」,可為保麗龍提供防水、防刮、耐磨不易受損等效果顯著的彈性防護。另一種是「EPP可發泡聚丙烯浮具」,具有重量輕、不吸水、材質結合性強等優點。

他說,市府以「回收一塊廢棄保麗龍,就減少一塊保麗龍污染海岸」理念,持續辦理獎勵回收(每塊獎勵30元)。呼籲蚵農儘速將傳統保麗龍浮具套網更替環保浮具,減少養蚵保麗龍海洋汙染。

台南市政府提出修正「台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將全面禁止使用以保麗龍或易破損材質製作的浮具,已獲議會審議通過,並報行政院核定中。違法者將每棚處1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按次處罰。(編輯:陳政偉/吳協昌)107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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