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逃逸問題日益嚴重,若雇主要重新申請,需等待3至6個月「空窗期」,讓雇主不苦不堪言。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12日)初審通過《就服法》第58條修正草案,未來產業移工雇主只需等待3個月、家庭看護工雇主僅需等待1個月,就可向主管機關申請遞補。
根據統計,逃逸移工從10多年前的1萬多人,暴增至現在高達5萬多人。依照現行法律,現在家庭看護工若失聯,即使不可歸責於雇主,但雇主仍有3個月等待期的「空窗期」限制,3個月後才能申請遞補新移工,導致許多長照家庭出現人力缺口,民眾多次陳情希望取消空窗期限制。
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8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對縮短時間有共識,初審通過《就服法》第58條修正草案,未來產業移工雇主只需等待3個月、家庭看護工雇主僅需等待1個月,若順利三讀通過實施,估計初期將有2000家企業、1000個家庭可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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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家事移工若逃跑行蹤不明,在不可歸責於雇主的狀況下,通報警政機關滿1個月仍未查獲。或是勞雇雙方同意轉換雇主,廢聘超過1個月仍未找到新雇主接續聘僱。原雇主均可申請遞補,但若原聘僱許可剩餘期間不足6個月者,不可申請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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