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呂姓男子涉販賣二級毒品大麻謀利,不法獲利逾32萬元,檢警調查,呂男一年內販毒多達24次,交易地點甚至有8次在東吳大學學生餐廳。東吳大學校方回應,此為某櫃位承包商個人行為,並非學校人員,且呂男交易對象也非東吳師生。但依合約規定,事發後已由餐廳委外廠商和呂男解約停業。
判決指出,呂男知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依法不得販賣或持有,為了賺錢向林姓男子買大麻,再透過通訊軟體轉手販賣,警方獲悉情資,2024年2月4日持搜索票至他住處逮人,查獲大麻花、大麻種子、毒品殘渣袋、電子磅秤、分裝夾鏈袋、手機等證物。士林地院審結,依販賣二級毒品罪,合併執行10年;持有二級毒品合併應執行4月,可易科罰金;沒收所有犯罪所得。
東吳大學則回應,該案為學校櫃位承包商個人行為,並非東吳大學人員,且呂男交易對象也非校內師生。學校在得知相關訊息後,第一時間即依照合約,由餐廳委外廠商麗陽公司與呂姓承商立即解約停業。
東吳大學也說,未來將敦促統包廠商加強校內餐廳承商的資格審核,以維護學生安全與權益。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