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錢櫃林森店大火釀6死 董事長練台生一審無罪…北檢將再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5月15日05:01 • 發布於 05月15日02:46

錢櫃台北林森店2020年4月發生火災造成6人死亡、72人受傷,董事長練台生被起訴多項罪名,但練作無罪答辯;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上午宣判,練台生獲判無罪,判決理由說,錢櫃的業務屬分層負責,練因此並不涉及刑責。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合議庭判決理由說,練台生為迪廣公司董事長,已依法設置、維護消防安全設備,且基於公司分層負責之理由,練不對錢櫃林森店內之消防安全事務負責,從而,練台生並不負消防法、職業安全衛生法、刑法過失致人於死、過失致傷的刑責,應對練為無罪之諭知。

錢櫃台北林森店火災檢方起訴練台生、林森店店經理翁珮雯、日班副理張惠純、林森店高級襄理陳思宏、謝勇奎、錢櫃工程師黃思銘、九康工程行負責人王聖傑、迪廣公司8名自然人與法人,被告罪名是放火、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

合議庭今天一審宣判,練台生、陳思宏、謝勇奎判決不受理及無罪;翁珮雯判決1年2月,緩刑4年;張惠純判決1年,緩刑4年;黃思銘判決2年,緩刑4年;王聖傑判決3年;迪廣公司科罰金30萬元。本案可上訴。

錢櫃林森店2020年2月起,進行增設電梯工程,當時,疫情衝擊業績,練台生與幹部討論後,決定一邊施工一邊營業;2020年4月26日,王聖傑將儀器充電引發火災,店內消防設備未起作用造成重大傷亡。

北檢表示,待收到判決後,再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即時新聞不漏接,點我加入聯合新聞網好友

錢櫃轉投資迪廣公司董事長練台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錢櫃轉投資迪廣公司董事長練台生。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2

  • yu ming Wang
    法官都是綠卡持有人 ,,他一定也有台彎綠卡 廷上做手識 原來是自已人
    05月15日04:37
  • 阿霖
    麻煩請看清楚事由跟情況發生時 如果 老闆下令執行 底下員工動作辦理 廠商跟著做出規劃施工 出事了 卻是最高負責人老闆要負過失傷害之責 那 國軍人員出事 總統身為三軍統帥 是否該負起過失致死的罪責? 屏東消防員,台中警察出事 那 內政部長是否承擔一切責任 被判有罪? 你家小孩考試考不好 責任是誰? 是教育部長嗎? 你到餐廳吃飯 點的是日本頂級和牛肉片 結果發現 是過期肉片 要日本天皇負責嗎? 我不是要為他辯解什麼 跟他也完全不認識 但 事情總有一個始末 負責人也該有個大小王 不是出事 就只講最大的 卻不指責當下施工單位 這不對吧
    05月15日07:30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