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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被追婆婆遺產稅 楊麗花等6繼承人應給付姪子339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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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7月17日06:09 • 發布於 07月17日05:52 • 潘千詩
楊麗花。(資料圖/張哲鳴攝)
楊麗花。(資料圖/張哲鳴攝)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本名林麗花)丈夫、已逝骨科名醫洪文棟家族,遺產稅達1億5000萬餘元,經姪子繳納後,回頭向繼承人楊麗花等人索討。一審判決,楊麗花等6名繼承人,須連帶給付對方4476萬多元,台灣高等法院重新計算後,今(17)日改判6人連帶給付3395萬4537元。可上訴。

洪文棟父親洪萬傳是新光集團共同創辦人,與彭瑞蘭生下長子洪文樑、次子洪文棟、鄭洪玉崑3名子女。洪萬傳、彭瑞蘭相繼過世後,洪文樑、洪文棟也分別於1998年、2018年去世。

洪文樑兒子洪士鈞主張,祖母洪彭瑞蘭1992年間過世,遺產稅和罰鍰累積達1.5億元,留下的新光集團旗下公司股票1.3億餘元;1998年父親死亡,他和洪文棟、鄭洪玉崑簽協議,由他負責繳納遺產稅與罰鍰共1.4億多元,遺股作為補償,但2人至今不配合過戶,請求洪文棟的繼承人,包括與前妻所生4名子女、楊麗花、私生子等6人,以及姑姑變更股票登記,或依協議返還4476萬元。

北院判決楊麗花等6人、鄭洪玉崑應各返還4476萬元。案經上訴,高院認為,股票為洪彭瑞蘭全體繼承人共有,洪文樑生前未與其他二房達成遺產分割協議,故股票不可能全數分歸洪文樑成為遺產。

高院表示,協議書約定,由洪文樑繼承人以股票申報遺產並抵繳稅款,依法屬於給付不能而無效。遺產稅在繼承人間仍應由三房依應繼分比例分擔,而洪文樑及繼承人已繳納逾1/3,其他二房則繳納不足1/3,洪士鈞得依不當得利規定,請求洪文棟繼承人楊麗花6人給付3395萬4537元,鄭洪玉崑給付4476萬79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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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 Sophie
    牽的好遠啊…
    07月17日17:11
  • 張曉帆
    光遺產稅就是一輩子也賺不到😅😂🤣
    07月17日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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