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孩子接觸網路的年紀愈來愈小、上網的時間愈來愈長,尤其在新冠疫情爆發後,宅在家的日子變多了,許多孩子掛在網路上的時間暴增,讓網路安全議題更顯重要。
在網路上會碰到形形色色的人,其實就像走在馬路上一樣,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而且還因網路的隱匿性高,許多孩子即使已身陷險境,旁人也無從得知。
目前常見的網路危機,不外是要騙財或騙色,孩子因為大多沒有信用卡、能支配的金錢也相對少,所以更常被騙色,兒少性剝削案件如私密影像遭散布或販售、網路誘拐、性勒索等等,層出不窮。
網路隱匿性高,常見孩子身陷險境卻無人營救
許多國家如英國、紐西蘭、愛沙尼亞等,都已將網路安全素養納入教學重點,台灣新課綱的資訊領域也規劃了相關內容,但靠學校教,其實來不及,也真的不夠,孩子對網路安全的覺知,很需要父母費心陪伴,盡早引導養成。
在網路上知名度頗高的雷丘律師分享,近期網路詐騙案確實很多,「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詐騙的方式不斷進化,連大人都很難防了,更別提孩子,如果沒特別教,防禦力根本是零!」
雷丘律師直言,網路安全意識最困難的部分,就是孩子心中要有一座警鐘、必要時警鐘還會響,這很需要生活經驗的累積。
「講難聽一點,你被騙過一次就知道了,但被騙的成本很高,父母要思考的是,讓孩子用比較低的成本學會不被騙。」
雷丘律師除了常協助網路騙局受害者討公道之外,本身也是個爸爸,他的孩子目前分別讀高二與九年級,他分享自己教孩子提高網路安全意識的三大原則:
原則一:從小做好「衛教」,讓孩子有網路安全的基本概念
從孩子還小時,雷丘律師就常跟孩子聊網路安全議題,「雖然你說了,孩子也不一定聽得進去或聽得明白,但就像衛教一樣,要盡量對孩子洗腦,讓孩子有些基本觀念。」
比方說,不管任何形式的交友,在未成年時,都應該讓父母知道;現在很多有心人士,會唆使孩子隱瞞父母、偷偷來往,雷丘律師說,這在法律上無法定罪,但以父親角度來講,他會讓孩子知道這超出他的限度了。
又例如,他會告訴孩子,不應該讓網友知道自己讀什麼學校、家住哪裡,當然也不能傳穿著校服的照片給網友,畢竟只要對方知道孩子學校在哪裡,就可能來找人。
下載App 後,得要注意地理位置的設定,盡量不要讓網路上認識的人能定位出自己的所在地;最好也別去見網友,所有實體的接觸都得避免。
在網路上不當的虛擬性接觸,包括對方傳色情影像過來、對方要求傳私密影像、進行性對話(俗稱聊色)等等,也都不OK;會對孩子有所圖的也不一定是異性,同性別的人也可能對孩子有各種企圖。
雷丘律師還常跟孩子分享,網路上所有訊息都可能是假的,別輕易當真,「跟你一起打遊戲、一起爭取排位的人,即使宣稱自己是女孩,你怎麼知道真假呢?說不定對方是個摳腳大叔,只是因為要運用性別優勢,所以才冒充女生,這樣比較多人會理他。」
原則二:手機能晚給、就晚給,給了也要留心孩子的使用狀況
要避免孩子在網路上受騙,盡量降低孩子對網路的依賴,當然是有效的方法,但很不容易,雷丘律師自己的方法是,盡量拖到孩子國中時再給手機,能晚則晚;在孩子小學階段,如果需要用網路做功課時,他就讓孩子用家中的電腦或是平板,大人也方便掌握孩子上網的狀況。
在孩子有了手機後,父母也要多關心孩子在網路上做什麼,「這非常困難,很考驗親子關係,只能說從小就要多花時間、心力來陪伴孩子,孩子才有可能願意告訴你他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做什麼。」
關心的重點,包括孩子最近在玩什麼遊戲、喜歡用什麼App等,也得管控上網的時間跟內容,有管不見得有用,但是一定比完全不設限好;還要留意孩子最近有什麼需求,包含內在的、心靈的,與外在的、物質的。
雷丘律師觀察,現在很多網路詐騙者,手法都很細膩,例如會先花時間跟孩子聊天、培養感情之後,才開始出手;常見的情況是孩子覺得自己碰到真愛了,給了對方私密照,甚至外出赴約,結果是碰上色情陷阱。
假如是要騙財,對方也不一定一開始就要大筆金額,而可能是從借個上千元的小錢開始;或是要求孩子去便利商店幫忙儲值遊戲點數、跨店寄杯咖啡等等,因為很多孩子都有悠遊卡,在便利商店消費很方便。
對方也可能是宣稱自己有特殊管道,可以便宜的買到遊戲中的虛寶;或是可以用小錢賺大錢,吸引孩子上鉤。
「孩子之所以會被騙,大多是因為對方的誘餌,正中孩子的下懷,例如是渴望被理解、被認同,或者是想要滿足一些物質的需求。」
所以,他很建議父母要多瞭解孩子,掌握住孩子現在需要什麼;在現實生活中,對於孩子交男女朋友,或零用錢的管控等等,也別太緊、太嚴,免得孩子反而到網路上去找出路。
原則三:陪孩子增加生活常識,學會「敲響心中的警鐘」
雷丘律師直言,在提高孩子網路安全意識時,不但父母講的話、孩子不一定會聽,而且孩子還很常用「二分法」來看事情,不太會把那些警告內容套用在自己身上。
「例如,你說:『不要被壞人騙喔』,孩子可能會想:『那是我朋友啊,他是好人』,孩子很難會直接聯想到對方可能不安好心、可能要騙自己。」這一方面是因為生活經驗不足、缺乏判斷力,另一方面也因為現在詐騙手法很細膩,有心人士常常會投其所好,讓孩子卸下心防。
簡言之,要教孩子防範網路騙局,最困難的點,在於讓孩子警覺到「這個人對我有所圖」。
雷丘律師認為,比較有效的解方,就是設法增加孩子的社會經驗,「我很鼓勵孩子打工,像我女兒就曾去打工,法律上規定16歲就可以打工了,15歲到16歲之間則是童工,要雇主申請加父母同意。」
打工類型最好能讓孩子看到社會各面向,例如去速食店或加油站就比當家教有效,能最快體驗到社會百態,增加閱歷。
多跟孩子討論時事、看相關的影集也是方法,雷丘律師前陣子就跟女兒一起看了《Tinder大騙徒》,有助於孩子理解人性的各種層面,讓孩子心中不只要有一座警鐘,必要時警鐘搞不好還真的會響。
雷丘律師常跟孩子聊的法律觀念
雷丘律師坦言,若要他從一個父親的角度來看,法律對網路安全的保障,是不夠完全的,但他還是會跟孩子分享一些法律觀念,讓孩子有些法律常識:
1、在網路上的發言要小心
要讓孩子知道,在網路上分享的一切,包含文字、圖片、影片等等,都有可能到處流傳,而且非常難移除;當然前面說的色情影像,會涉及散布猥褻物品,也是犯法的,但一旦流出去了,傷害就造成了,後遺症就在那裡,即使對方得到法律上的懲罰,又如何呢?最好的方式就是一開始不要給對方。
此外,在留言時也要多斟酌,也不要跟別人吵架,更別罵人,免得犯下侮辱罪或誹謗罪,並不是躲在電腦後面罵人,就不會有事的。
2、幫忙領錢可能違反洗錢防制法
「給帳戶資訊,就能換到5000元。」或「只要幫忙把錢從A戶頭領出來,存到B戶頭,就能獲得5000元。」都是近期常見的詐騙手法,但在法律上的罪責卻是大大不同。
雷丘律師說,被騙者如果提供了帳戶,只是詐欺的幫助犯,罪責會比正犯再輕一點;但如果是幫忙領錢,就是觸犯了洗錢防制法,屬於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重罪,而且也罰未遂。詐騙集團為了截斷在銀行系統中的金流記錄,愈來愈常用第二種手法詐騙,並用各種話術包裝,大人得告訴孩子千萬別幫人領錢或存錢。
3、法律中只有「詐欺罪」,詐欺與詐騙不同
在法律中只有詐欺罪,沒有詐騙罪,而且「你覺得自己被騙了」,不一定就等於詐欺。
雷丘律師舉例:有位男生跟女友說,男生的媽媽快生日了,要不要一起送個生日禮物讓她開心,女方就一起出錢買了個名牌包給男方媽媽;結果,過兩天男生就劈腿,兩人分手,女生覺得被騙,但這在法律上不算詐欺。
在這個case中,男生騙的是女生的感情,女生基於討好男友或男友的媽媽,給了錢,這中間夾雜了自己的判斷,因果關係是切斷的。
換個情況,如果男生說「我最近經濟有困難,能借我錢發薪水給員工嗎?」結果拿到錢後就人間蒸發,所謂的開公司發薪水根本是子虛烏有,因為他的騙術直接和金錢相關,這就算是詐欺。
換言之,很多時候,法律其實有其侷限,不見得一定能幫受害者討公道,還是自身提高警覺才是趨吉避凶之道。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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