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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警員假辦案 猥褻19歲少女

中華日報

更新於 12小時前 • 發布於 12小時前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昨日揭露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蕭姓員警,以交還扣案物件為由,進而猥褻19歲少女。(記者陳金龍攝)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昨日揭露台中市第三警分局蕭姓員警,以交還扣案物件為由,進而猥褻19歲少女。(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第三警分局四十七歲蕭姓警員處理糾紛案,他假借自己可協助處理案件,並以交還扣案物件為由,進而猥褻十九歲少女。台中市警察局已將蕭員先行調離原單位靜候調查,並由婦幼警察隊主動介入偵辦,後續依刑法強制猥褻罪移送法辦。

蕭姓警員以偵辦案件為由,進入少女家中進行猥褻行為。民眾黨籍台中市議員江和樹接獲陳情,昨日召開記者會揭發這起事件,他表示,警員假借警方身分,試圖讓少女卸下心防後進行猥褻,痛批「波麗士變成狼」。

監視畫面影像內容,蕭男對少女有撫摸、擁抱等疑涉猥褻行為。(記者陳金龍翻攝)
監視畫面影像內容,蕭男對少女有撫摸、擁抱等疑涉猥褻行為。(記者陳金龍翻攝)

江和樹指出,被害少女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與男友媽媽發生爭執,男友媽媽報警但未提告,蕭員以交還扣案證物小刀為由,私下約少女見面,並以借廁所為由進入少女家中時,詢問家中是否有裝監視器,進屋內後,蕭男和少女坐在沙發上,蕭男不斷撫摸、擁抱少女。少女的父親接獲女兒電話,女兒已崩潰大哭,他查看監視畫面發現女兒遭猥褻,十分火大。

少女表示,當下她很恐懼、不斷抵抗並推開蕭男的手,但蕭男稱「如果需要幫忙,跟他出去,半小時給五萬元」,她當下拒絕,蕭男仍對她上下其手,事後給五千元後離開。

江和樹說,蕭男稱局長堅持要以社會秩序維護法偵辦,誆騙少女可協助處理此案,根本是「假辦案、真猥褻」,警方本來是保護市民,現卻對被害人伸出狼爪,彷如「有牌的流氓」,相當可惡。他懷疑蕭員行徑老練,極可能不只犯下一案,要求警察局長李文章李好好徹查,別讓老鼠屎臭了警方清譽。

警方經檢視相關影像內容,蕭男對少女有撫摸、擁抱等疑涉猥褻行為,為調查釐清案件事實,已將蕭男調離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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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5

  • Joe
    罪證確鑿,不是直接先停職而是調離職務?若是這樣,那我覺得台中警界整個都黑了
    11小時前
  • 浪浪
    垃圾!
    12小時前
  • Blue
    不知道第幾百次了
    1小時前
  • 林國祥
    調離這單位到下個單位繼續猥褻
    3小時前
  • E.
    ,,,,
    12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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