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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另一半保單,適時加保、變更受益人!打造幸福家園,新婚太太必做3件事

Money錢雜誌

更新於 04月24日06:41 • 發布於 04月24日06:40 • My保險我幫您!
檢視另一半保單,適時加保、變更受益人!打造幸福家園,新婚太太必做3件事

(圖:Shutterstock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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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參加婚禮,男方是科技業的研發工程師,女方是保險業務員,雙方在交友軟體上認識且剛好都有養貓,因此交往3年後決定步入婚姻。婚姻涵蓋的範圍非常廣泛,包括法律、經濟、心理、彼此價值觀…等多個層面。從法律層面上,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結合,更牽涉到財產權、繼承權等法律事宜,因此來分享結婚後女保險業務員必做3件事。

1.確認先生的保單內容

多數人都有自己買保險或家人幫忙買保險的經驗,但也可能已經10年或20年沒有買過新的保險,需要留意目前的保險是否符合現在的需求。例如早期醫療實支實付理賠上限僅3萬元,但有住院或手術經驗的人就知道,現今醫療技術發達,非常多的自費項目可能一次需要10萬、20萬元的醫藥費,早期的保單可能會不足,甚至動新型的手術有些保險還不賠,因此需要確認另一半的保單。

2.幫先生加買保險並將自己設為指定受益人

結婚後責任重大,若有萬一太太需要一個人扛起整個家庭,因此先生的保障需要增加,且身故受益人指定太太,絕對不寫法定繼承人,因《民法》1138條規定,在還沒生子女的情況下,先生若不幸身故,「法定繼承人」為公婆及配偶,可一起繼承先生的遺產。規劃保險時身故受益人指定太太,僅需太太提供證明文件,就可以申請理賠金。

3.搬出來住,且距離公婆或娘家不要太遠

為避免婆媳糾紛,且未來小孩出生後可能需要公婆或娘家的支援(如生病臨時需要接送)選擇搬到離公婆或娘家較近的地方居住,是個不錯選擇。這麼一來,不僅能夠方便家庭成員之間的互相支援,還能夠保有自己的獨立空間,為家庭的生活增添更多便利與安全感,一舉數得。

本文轉載自My保險我幫您!原文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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