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江姓女子婚後經營棺材店,卻與陳姓男友藕斷絲連,嘿咻上百次,後來因良心不安,書寫懺悔文放佛堂,經其夫發現要求陳男賠償150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他賠償45萬遮羞費定讞。
據了解,2020年9月7日,江姓夫婦結婚後經營棺木業,江婦仍與陳姓男友私會,每週見面1、2次,直到2022年2月間,她內心自覺虧欠其夫,而書寫懺悔文置放佛堂,卻遭先生發現,姦情始曝光,江夫憤而求償150萬元精神慰撫金。
陳男指出,交往時江婦仍為單身,亦未告知其有家室,根本不知道她早在2020年9月間結婚,否認侵害江夫的配偶權。
橋頭地院開庭後,認定陳男與江婦交往期間,知道她已婚,並審酌兩造職業、學歷等因素,判決賠償45萬元,陳男和江夫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
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據江婦指出,婚後曾邀請陳男到家裡一同吃飯,他曾質問戶政機關送的鍋子,江婦則說是結婚登記贈送的,因而認定陳男知情她已婚。
此外,江婦因受不了背叛的心理壓力,書寫懺悔文被發現,始向其夫和盤托出,不可能故意陷害陳男,兩造上訴均駁回,維持原審判決並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