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檢署查察賄選再有斬獲,新埤鄉一位潘姓村長候選人以千元買票行賄,檢方傳訊候選人及其樁腳與10餘位選民到案,以候選人及樁腳涉嫌重大聲請羈押。屏東地方法院裁定潘姓候選人15萬元交保,樁腳潘女10萬元交保。
九合一大選倒數25天投票,檢方強力查賄,屏東選區迄今已查獲4起賄選案,有3位村長1位里長涉賄。
檢方表示,日前接獲檢舉,指屏東縣新埤鄉一位村長候選人賄選,隨即由主任檢察官廖偉程與承辦檢察官吳文書指揮內埔警分局及屏東縣調站共同偵辦。
昨傳訊潘姓候選人、樁腳及選民10餘人到案,並由檢察官張鈺帛、洪綸謙共同偵辦,發現該候選人為求勝選,自行尋求選民支持並交付賄款,並透過樁腳潘女拉票並允諾給予賄款,另扣得行賄款項1000元,認為犯罪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屏東地院裁定潘姓候選人及潘女各以15萬元及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