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將於今年5月正式開徵,其中全國單一自住稅率降至1%,但必須排除豪宅。而全台22縣市除了公布自己的囤房稅率外,也已陸續公布單一自住「豪宅線」,其中台北、新北、高雄、宜蘭、澎湖等5縣市的豪宅基準皆於房屋現值200萬元以上,以北市284.2萬元最高,再來是宜蘭的249.6萬元。
此外,囤房稅開徵在即,各地方政府也已完成修法程序,除了台南市、新竹縣、基隆市以及連江縣等4縣市有部分稅率些微不同,其他18縣市與財政部公布基準一致。
全台22縣市「豪宅線」出爐,宜蘭、澎湖門檻直逼雙北
房屋稅差別稅率2.0(俗稱囤房稅2.0)的自住房屋除了原有自住稅率1.2%外,特別針對所有人或使用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一間房屋」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若符合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有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則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課徵房屋稅。
有關所有人或使用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合計"僅持有一間房屋",是指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全國合計只有1間房屋。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有2間房屋,則這2間房屋均無法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課徵房屋稅。
根據財政部推估,全台約有312萬戶,可望適用單一自住1%稅率,排除掉2.6萬戶豪宅,等於有9成9的單一自住房屋,皆可適用最低稅率。
非六都或新竹縣市部分,114年期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基隆市為120萬200元;宜蘭縣為249萬6,800元;苗栗縣為172萬2,000元;彰化縣為148萬7,900元;南投縣為178萬5,700元;雲林縣為189萬2,900元;嘉義縣為135萬4,000元;嘉義市為182萬3,100元;屏東縣為134萬5,000元。
東部與離島部分,花蓮縣為145萬6,400元;台東縣為141萬3,500元;澎湖縣為205萬1,000元;金門縣為77萬6,900元;連江縣為103萬8,800元。
值得注意的是,非六都或新竹縣市的16縣市中,宜蘭與澎湖縣「豪宅線」也超過200萬元,分別為宜蘭縣為249萬6,800元、澎湖縣為205萬1,000元,分別排名第二與第五。
財政部針對單一自住豪宅定義曾建議,將自住應稅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六都、新竹縣市取前1%為豪宅,其餘縣市則取前0.3%房屋為豪宅,以低於該房屋現值的最大值作為豪宅分界線。
今年5月正式開徵,四縣市部分稅率與財政部不同
房屋稅為地方稅,各縣市稅率要如何設定,最終仍由地方自己決定。全台22縣市已全數完成修法程序,除了台南市、新竹縣以及連江縣3縣市有部分稅率些微不同,其他19縣市與財政部公布基準一致。
根據賦稅署公布資料,新竹縣的出租或繼承共有稅率4戶以內沿用過去稅率,均按1.6%,與其餘縣市的1.5%些微不同;其他如持有5至6戶或者7戶以上則與其他縣市相同,稅率各別為2%、2.4%。
台南市的建商稅率修法後,相較其他縣市略為降低。建商持有房屋若在1年以內,稅率相同均為2%;但持有超過1年至2年期間,台南市稅率為2.2%,其他縣市則為2.4%;持有超過2年至3年,台南市稅率為2.8%,其他縣市則需課3.6%;超過4年後,都適用最高稅率4.8%。
連江縣囤房稅率較財政部基準寬鬆,持有非自住住家4戶內,稅率一律2%,五戶以上稅率2.5%。新竹縣較為嚴格,持有非自住住家4 戶以內,稅率均按 1.6%;不計入全國總持有應稅房屋戶數及適用差別稅率按 2%稅率計算,例如符合全國單一自住但未低於豪宅門檻的自住房屋,即為2%稅率。
最後,基隆市在非住家、非營業用的一般稅率為2%,但若空置未使用,例如未使用的店面、辦公室,稅率則提高至2.5%,而這項針對非住家也非營業用的特別稅率,自2025年7月1日起才適用,明(2026)年5月才會出現在稅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