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實施將滿兩年,台灣拒菸聯盟7日表示,檢視衛福部公布的新法7大重點施行成效,發現4項不及格,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擴大室內外公共禁菸場所、增訂加熱菸健康風險評估審核機制、加重菸商罰則;尤其禁止加味菸更是零分!
台灣拒菸聯盟呼籲政府應立即做4件事:一、114年3月22日前公告「全面禁止加味菸」;全面禁止「加味加熱菸」;加熱菸(指定菸品及其必要組合元件)不得以違法的「IQ*S」名稱上市;電子煙及未通過審查的加熱菸應依法溯源稽查取締、屏蔽廣告網站,並應修法訂定沒入銷毀法規。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指出,年輕吸菸者第一次接觸菸品,近9成都是加味菸。應依世衛建議及歐盟法令,除菸草原味,禁止所有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及其他天然或人工調味加味菸。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雖然台灣已全面禁止電子煙,然網路社群廣告販賣依舊氾濫,經常可見年輕人使用,甚至淪為賣家,電子煙更成為毒品載具,但法令卻僅針對使用者裁罰,無法有效沒入銷毀違規產品。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蕭東原指出,大專院校雖已全面禁菸,但2年來電子煙與加熱菸在校園流竄,比過去盛行百餘年的傳統紙菸更受歡迎,甚至成為菸商下線,政府應加強宣導與執法。
台灣戒菸衛教學會理事蔡晏平提到,WHO建議警示圖文面積應擴大至85%,但台灣僅增至50%。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副秘書長唐仙美指出,水菸館、酒吧、夜店違規吸菸問題嚴重,應列為全面禁菸場所。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國健署署長吳昭軍7日證實,台灣首起加熱菸審查結果,最快4月揭曉答案,這也將是新版《菸害防制法》前年上路、開放加熱菸以來,第一個健康風險評估有結果的案子。
新法上路已近2年,目前共有11家加熱菸業者提出申請,其中6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依照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規定,每一家廠商的審查流程包含6個月的書面審查與6個月的實質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