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昨氣爆已釀4死34傷,台中地檢署昨天、今天依序相驗完4具遺體,判定死者多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另檢察官、消防火調科人員今二度返回氣爆現場勘驗,全案朝過失致死、公共危險罪嫌偵辦。
檢方說,昨晚由檢察官謝怡如率法醫師至崇德殯儀館相驗陳姓男樓管,晚間8時40分完成相驗,今則由檢察官黃鈺雯接續相驗林姓女樓管,澳門籍鄧男子 、盧姓女子,今於下午3時50分完成相驗。
檢方說,相驗結果判定4名死者多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檢方指出,刑案調查部分由主任檢察官鄭葆琳、檢察官李承諺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保四總隊支援警力等專案小組成員持續查辦。
台中警第六分局昨通知案關百貨公司職員、瓦斯業者、裝修及拆除業者等16名證人到案說明,晚間至檢方複訊,經9組檢察官漏夜訊問,今凌晨2時50分許完成複訊,諭知16名證人全部請回。
檢方說,鄭葆琳今下午與同專案成員至第六分局,會同偵查隊、台中市消防局火災調查科開專案會議,持續釐清爆炸原因、了解調查進度,並二度回氣爆現場實地勘查。
檢方指出,此次事故相關人員是否涉及刑法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專案小組將會儘速調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