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深美國小先前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基隆市議員張之豪對供餐廠商多所批評,經衛生局調查無法認定是食物中毒,廠商控告涉嫌加重誹謗。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張的用詞雖然尖銳,但事涉公共事務,且有所依據,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處分不起訴。
檢警調查,張之豪2013年10月14日在臉書粉絲專頁貼文,「蘿蔔煮魚、番茄豆腐、炒油菜、金茸蛋花湯、鮮奶。深美國小的小朋友,昨天在學校裡吃的菜單,是這樣。昨晚開始,12個學童不適,腹痛、嘔吐、急診送醫。深美國小的營養午餐廠商,叫做『000』。五個月前,武崙國小15學童喝牛奶,食物中毒,也是『〇〇〇』。『000』自從謝國樑上任後,在基隆各校標案中,無所不利、所向披靡。現在成功國小、建德國小營養午餐,還是這家廠商。這家廠商不用徹查嗎?基隆市政府有在把關」、「徹底徹查『〇〇〇』這間廠商到底是冰箱壞了還是心肝壞了。」
被點名的廠商認為張之豪的言論,足以詆毀業者社會評價及商譽,控告張涉犯加重誹謗及妨害信用罪嫌。警方製作相關筆錄後,將全安函送法辦。
檢察官偵訊時,張之豪坦承有在臉書發文評論廠商,但並沒有誹謗犯意。他是在接獲民眾陳情,深美國小發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又看到聯合報報導這起事件,以及基隆市長辦公室在食安平台,發布相關訊息,指相關責任待後續調查釐清的留言。他深入追查,發現負責廠商也曾經在武崙國小,發生營養午餐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詢問學校人員,發現後來不了了之。他是依基隆市議員職責,對市政做出質疑與評論。
檢察官依張提出的媒體報導、食安平台資訊及學校營養午餐得標資訊,採信張的辯詞,難認主觀上有妨害名譽及信用犯意。張之豪雖以尖銳用詞,針貶學生食品安全事務,但所涉事項屬公共事務有關,可受公評,雖有負面批評言論,難認已達足以貶損廠商人格或人性尊嚴,與刑法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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