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呂詠柔/綜合報導
社群平台Threads上一名北漂租屋族透露,租屋3年用心整理租屋處,不料房東竟突然告知要將房子收回自用,而他自掏腰包修繕共花了20萬元,房東也沒任何表示,令他相當無奈。對此,律師林智群分享租客應對的方式,保障自身權益。
這名網友在貼文及留言處說明,自己在台北西門町租屋3年,每個月都有準時繳交房租,也相當用心整理房子,甚至修繕了地板、冷氣、牆壁、傢俱,也會一一向房東報告進度。
在自行修繕完牆壁後,地板、冷氣也壞了,沒想到這次房東直接不讀不回,消失將近半年,直到最近才告知要將房子收回、不續租,還說當初沒有同意房客修繕,因此不會負擔任何費用,讓網友相當傻眼,文末感嘆是「無殼族的悲歌」。
對於原PO的遭遇,網友們意見分歧,「我是房東的話,要敲也是敲這種的」、「房東爽死,都不用裝修,就有人免費出錢」、「當你修繕的時候,發現房東不願意付錢,這時候就應該考慮搬家了」、「要做這些之前就應該先跟房東溝通好,無論是合約或修繕費用怎麼分攤嗎?加上自己要有覺悟,這些心血是搬不走的」。
而律師林智群日前在臉書粉專上分享這則PO文,坦言若房客花大錢整修房子,會想跟他簽長約,因為愛惜房子的房客,就是好房客,直言「人家也幫你修繕房子,花了大錢,一句話把人家趕走,真的說不過去」。
林智群也建議,房客可在整修前先找房東談,表示自己想整修房子,但整修後希望可以住久一點,詢問房東是否能先訂長約再整修,這樣比較有保障。
事實上根據《租賃專法》第8條規定,若房東不願負責修繕責任,房客在考量之下自行修繕,無論修繕金額多少,千萬記得保留修繕收據或發票,接下來就能拿著收據,要求房東償還修繕費用或從租金中扣除。假設房東還是持續不願付錢,此時房客可選擇用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向房東發出最後通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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