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某國中去年底發生國三生遭割頸命案,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今(30日)依殺人罪判行凶的15歲郭姓「乾哥」9年有期徒刑,教唆殺人的15歲林姓「乾妹」8年有期徒刑,並指兩人「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至於兩人是否延押,因前次羈押期限尚未屆滿,法院預計10月3日(週四)裁定。
本案發生於去年12月25日中午,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因細故,在新北市某國中對被害人楊姓學生為割頸等不法行為,致楊姓學生死亡。
判決理由指出,郭姓少年、林姓少女因誤認暴力得以解決紛爭之偏差觀念,在本不應有任何暴力發生的校園內為本案犯行,所為嚴重危害校園安全,且造成被害人寶貴的生命消逝,被害人雙親痛失摯愛,產生永遠無法抹滅之巨大傷痛,檢察官及被害人家屬均請求從重量刑。
惟考量被告二人之家庭狀況、智識程度、犯罪之動機、目的、參與之身分(動手、主事者)及程度、下手方式等一切情狀,而被告二人於少年觀護所期間分別經多次諮商、晤談後,已漸能覺察而反省自身之過錯及不當言行,然仍須時間予以學習及調整。
新北地院指出,另衡以司法院量刑資訊系統內相關實務類似案例之量刑參考,認有必要藉由較長期以機構矯正處遇的方式,以加強、調整被告二人的身心狀態健全,並教育及導正被告二人的偏差觀念與行為。因此判決郭姓「乾哥」9年有期徒刑,林姓「乾妹」8年有期徒刑。
留言 12
Luna
所以又能被教化?這是在鼓勵殺人犯假惺惺認錯來減低刑責嗎?
09月30日10:43
阿州
死者都沒辦法反省為什麼要被你們殺死
09月30日10:42
芯褕寶貝(雅伶)
真的沒人可治他們嗎?如果殺人的可以這樣輕放,何必還要法律?!那是不是受害者的家屬也能以暴制暴??反正殺人只會被關,表現良好還能假釋
09月30日14:44
🌠玫鈴🌈(品萱思妤的媽媽)
可教化,可以原諒一切過錯
殺人的,可以被輕判
被殺的,自認倒楣
到底為何需要法官、法律
加害人繼續犯錯
被害人權益呢?
一條生命啊!
怎麼彌補~
10月01日00:31
jackchou(廷宥, 紘瑀 爸爸)
放屁
09月30日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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