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區一名47歲的陳姓男子112年4月因高空作業操作員與受委託圍網的工程行發生糾紛,竟心生歹念破壞高空作業繩索,在隱密處割斷繩芯多處,幸好施作人員二度檢查及時發現,才避免工安事故發生,全案經送桃園地檢署偵辦後今偵結,陳男被依殺人未遂、毀損等罪嫌提起公訴。
因酬勞談不攏男子竟持刀破壞高空繩索,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圖:讀者提供
據檢警調查,陳男是新北市一家生產、出租高樓吊掛設備公司的員工,本身領有吊籠操作人員證書,112年3月公司指派他到桃園市八德區一處社區從事頂樓高空作業繩索工程,誰知因酬勞問題未達成共識,導致陳男與受託承包的工程行產生糾紛,心生怨恨之下,在同年4月12日社區頂樓作業時,以美工刀將繩芯多處割斷,試圖破壞高空作業的繩索,該工程行詹姓員工在施作前再次檢查及時發現,驚覺出現被破壞的痕跡,一旦施作外牆清洗作業,根本無法承受載重,隨即向轄區八德分局報案提告,也因此避免工安事故的發生。
檢方在複訊時,陳男一度否認犯行,在出示檢警蒐證時,他還辯稱自己破壞繩索後,有告知承包工作的詹姓員工,但詹男堅稱並未獲知,他指證陳男是在他進行清洗作業後才坦承有破壞繩索,如果不是他及時發現,在清洗中隨時可能發生墜落危險,質疑他根本是意圖殺人;檢方訊後認為陳男犯罪事實明確,依殺人未遂、毀損等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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