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重區立德里周姓里長,因經濟壓力而萌生貪汙念頭,自2017年起虛報新北市「環保義工」每月餐點費、每年誤餐費,至去年被廉政署查獲為止,共虛報申請57筆餐點與誤餐費、貪走新台幣42萬餘元,新北地檢署考量周姓里長在偵查期間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且犯罪所得雖超過新台幣5萬元,但每筆貪汙金額均在5萬元以下,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但請求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檢廉調查,周姓里長2016年12月27日與妻子協議離婚後,因需獨力負擔貸款、子女教育經費而產生經濟壓力,他便將歪腦筋動到公務上,趁每月、每年度里長申請環保義工餐點費、誤餐費時,浮報里內環保志工清掃時數、人數,還把自己也算進環保志工名冊內,卻在簽到出勤時間出遊打卡,更將原本應發給里內其他六名環保志工的餐點費、誤餐費也一併貪走,藉此每月、每年度詐領環保志工餐點費、誤餐費共57次。
案經廉政署2021年查獲,發現他在簽到出勤應執行清掃工作時間,卻在臉書上打卡、開心PO上出遊照片,成為虛報鐵證,另外六名環保志工也作證稱從未向周姓里長領過應領得的餐點費、誤餐費。
周姓里長在偵查時坦承犯行,並繳回貪得42萬餘元,檢方考量他已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且所圖財務雖在法定五萬元以上,但57次犯行所貪得金額均在五萬元以下,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但請求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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