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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涉「綠能蟑螂」索賄500萬 前立委廖國棟遭貪汙罪起訴

CTWANT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中國時報 陳志賢
涉「綠能蟑螂」索賄500萬 前立委廖國棟遭貪汙罪起訴
台北地檢署。(圖/報系資料照)

最高檢察署執行「靖平專案」,掃蕩「綠能蟑螂」行動,指示北檢查出前立委廖國棟透過辦公室主任洪天盛,利用召開協調會等方式施壓水利署,將原本停止開發「牡丹水庫設置太陽能發電系統」計畫,重新啟動,藉此向綠能業者索賄500萬元,事後廖國棟因涉SOGO經營權索賄案遭羈押、後獲1000萬元交保,致計畫無下文,業者要求退款,廖稱「沒錢」,僅退還50萬元,業者憤而向檢調檢舉,北檢19日依貪汙等罪起訴廖、洪及業者5人,其中蔡姓業者因是本案「吹哨者」,檢方請求減刑或免刑。

廖國棟官司纏身,除本案外,他另涉立委集體索賄案,向李恒隆索賄620萬元,一審判刑8年6月,另他受理港商子公司增資案時,邀集投審會、工業局官員開協調會讓增資案過關,廖向業者收賄70萬,北檢去年依貪汙罪起訴廖。案由北院審理中。

起訴指出,2016年2月經濟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規畫屏東縣牡丹水庫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招商案,但直至2018年3月止歷經7次公告招標,均無廠商參與而流標,南水局檢討後認為本案難以推動,2018年6月在屏東縣政府同意下停止本案計畫,但「六朝」、「宏星」公司的蔡姓、池姓負責人2019年7月有意再開發本案,池找前新加坡商「美歐亞」公司謝姓經理合作投資。

蔡男2019年11月引介廖國棟的辦公室主任洪天盛與池、謝結識,3人透過洪請託廖向水利署及南水局施壓重啟本案計畫,2019年11月25日,謝向「美歐亞」公司請款400萬元,池、蔡向洪天盛允諾先給廖500萬元前金,得標後再給500萬元後謝。

2019年11月,廖當時在競選立委的最後關頭,指示洪以贊助競選名義,向蔡男索賄50萬元前金,洪以LINE向蔡表示「確定要買才啟動」,蔡即要求池付「前置費」50萬元,由池在花蓮縣光復鄉當面交付洪50萬元,洪再轉交給廖。

廖當選立委後,擔任經濟委員會召委,即邀集水利署及南水局人員開協調會,要求重啟本案計畫,並要求將投標廠商的太陽能實績條件自8MW降低至3MW,讓謝、池的公司符合資格,但水利署及南水局回覆降低不符開設條件,廖2020年2月應業者要求再開協調會施壓,水利署只好將廖交辦事項交南水局辦理。

廖一方面開協調會,一方向透過洪LINE向蔡要求「請按計畫進度行事(指給付賄款),2020年2月17日池、蔡赴花蓮豐濱村某超商交付200萬元給洪,洪4天後於立法院一樓轉交200萬給廖。2020年3月19日,廖再找水利署副署長開協調會,提出重啟發包本案計畫訴求。

而南水局函詢牡丹鄉公所及鄉代會,均反對重啟本案計畫,甚至鄉代會決議要求廖暫停推動本案,洪2020年5月兩度安排蔡在喜來登飯店與廖會晤,廖仍持續索賄,池再準備250萬元,蔡LINE告知洪「我明天帶甕(指賄款)上去給你」,5月12日蔡將250萬交付廖。

但不料,廖2020年8月因涉立委集體收賄案遭羈押,2021年1月獲1000萬元交保,未再協助推動本案,池男因故退出本案計畫,蔡認為廖、洪已收賄500萬元,卻推動本案不如預期,2021年12月27日在喜來登飯店要求廖退款,廖只對其中的200萬元部分,說「我已經退50萬元了,因為我現在身沒有錢,所以還沒還150萬」,雙方不歡而散,蔡憤而於2022年2月14日向北檢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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