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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事大哉問】房東可以隨意調漲租金嗎?關鍵就在租約時效

幸福空間

更新於 2021年03月17日03:00 • 發布於 2021年03月17日03:00

租金,對於房東或租屋族而言都至關重要,身為房東的你,面對租客想調降租金時,該怎麼面對?而身為租客的你,在房東想調高租金時,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就讓蔡律師來告訴你,能調整租屋金額的關鍵條件。

(圖片提供/幸福空間)

 

一、房東可以調漲租金嗎?

什麼是租房子的成本,當然是租這間房子的房價,而租金就是使用這間房子的代價。比如說,這間房子的房價原來是600萬,出租的租金是1萬元,當房價變成1,200萬,也就是房價(成本)已經變成原來的二倍了,租金(使用的代價)還會是原來的1萬元嗎?當然要跟著調整到2萬元比較合理。

(圖片提供/幸福空間)
所以,當房屋的價格上漲,房東的確會有想要調整租金的動機跟理由,但這樣一來,換房客會說,可是租約明明就是簽了租金1萬元,也押了期限是一年,就是要按照契約履行,怎麼可以漲房租呢?

沒錯,房東只有在租約沒有定期限,也就是我們一般稱為不定期租約的情況下,才能因為不動產價格上漲,聲請法院要求增加租金,至於大多數定有期限的租約,縱使不動產價格上漲,房東只能按照原來簽定的金額履約至租約期滿為止,不能要求調漲租金。

 

二、房客可以調降租金嗎?

跟定有期限的租約,縱使房價上漲,房東只能履約一樣的道理,只要是租約定有期限,縱使在這個期間內,房價下跌了, 房客同樣只能履約,無法要求調降租金,除非是在不定期租約的情況,房客才可以因為房價下跌,聲請法院減少租金。

(圖片提供/幸福空間)
但是會有一種情況,房東租給房客的房子,有時候未必能夠使用到租期屆滿為止。什麼意思?難道房子會消失嗎?沒錯啊!房子的確有消失的可能,像是頂樓加蓋被拆除。

(圖片提供/幸福空間)

頂樓加蓋在臺灣是很常見的,尤其把頂加拿來出租的更是不少,因為頂加環境比較危險,容易發生公安意外,常常變成政府整頓的對象。像是柯P剛當上臺北市長不久,南港頂樓大火燒出人命,柯P立刻清理出226戶頂樓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違建,要求在三個月內自行改善,否則將派工強制拆除,結果非常有執行力,這 226 戶屋主通通自行改善完畢。

假如頂加違建改善後,原來租10坪的房子變成剩下8坪,依然維持原來的租金對房客顯然不公平!因為頂加被要求改善應該是房東要負責,這件事不能怪房客,房客當然有權利可以要求,按照滅失的部分請求減少租金。例如原來租10坪,租金10,000元,剩下8坪,租金合理的比例就應該調整成8,000元。

人每天總要洗澡、上廁所,如果頂加違建改善後,原來的廁所不見了,那根本無法住人了,這時候就不光是調降租金而已,房客可以要求提前終止租約。而且,這件事情不能怪房客,即便是房客提早終止租約,房東也必須將二個月的押金還給房客,甚至於房客因此被迫搬離,房東還應該要補貼房客一些搬遷費才對。

 

【本內容節錄自精選好書《租事順利:從挑屋、簽約到和平分手,房東與房客都要懂的租屋金律》】

書名:《租事順利:從挑屋、簽約到和平分手,房東與房客都要懂的租屋金律
作者:蔡志雄
出版社:三民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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