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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在他3歲時就離異 母親離家無往來!別怪兒子無情求免養

中時新聞網

發布於 01月04日00:00 • 尹維源

男子阿國指控母親小萱(均化名),當年他年僅3歲時,父母親就因為不合而離異,母親因此搬到外縣市生活,自此母親與他無往來,也未曾前來探視,他由父親、祖父母扶養成人,且因家中經濟貧困,他申請助學貸款就讀高職及大學。直到近日經過親戚聯絡,才得知母親的現況,因而聲請免除對母親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小萱與阿國是母子關係,小萱是阿國的一親等直系血親尊親屬,阿法阿國對小萱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而且依據稅務所得資料顯示,小萱在2023年全無所得收入,堪認已達不能維持生活之程度,有受阿國扶養之需要。

法官考量,阿國主張母親小萱對他未盡扶養義務,小萱對此並不爭執。法官審酌,小萱在阿國約3歲時因離婚而離家,阿國由祖母、伯父母等扶養照顧成年,小萱則無正當理由未善盡扶養義務,情節已達重大程度。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免除對小萱的扶養義務,核與法律規定相符,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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