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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憲法法庭4/23激辯死刑存廢 柯建銘:廢死應有民意基礎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4月19日08:13 • 發布於 04月19日08:13
柯建銘強調廢死應有民意基礎、凝聚社會共識,方能步入下一個階段。(資料照)
柯建銘強調廢死應有民意基礎、凝聚社會共識,方能步入下一個階段。(資料照)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由37名待決死囚提出的死刑釋憲案,23日將於憲法法庭展開言詞辯論。對此,立法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19)日強調,民進黨團尊重憲法法庭的審理,廢死應有民意基礎、凝聚社會共識,方能步入下一個階段。

憲法法庭正式受理37名死囚的釋憲案,4月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審理,廢死與反廢死將首度於法庭上正面激戰。國民黨團今召開記者會強調,死刑是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及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與「憲法」第15條生命權、第23條比例原則並無牴觸;且近10年來各項媒體民調均顯示,高達七成五社會主流民意反對廢除死刑。

關於死刑是否違憲,柯建銘今透過臉書表示,司法獨立為法治國原則重要內涵,民進黨團尊重憲法法庭的審理;廢死應有民意基礎,民進黨於1999年修正的行動綱領第26條表示「尊重生命,嚴防冤獄,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能性為民主進步黨長期努力的方向,但也始終堅持廢除死刑必須要在民主程序下與社會持續溝通、持續對話,逐步厚實民意基礎,唯有於台灣社會形成一定共識下,方能步入下一個階段。

柯建銘提醒,立法者或造法者都應該自我省思,法律應反映國民正當法律感情,不可以無視民意,更不應該以菁英思維專斷主張。以菁英式的獨斷決定凌駕於民意共識之上,不僅會對社會造成衝擊與割裂,更不利我國的民主發展。鑑此,民主進步黨堅持,必續透過持續研議、持續依循民主溝通,以符合憲政民主程序的方式來推行。

柯建銘說,兩公約以廢除死刑為終極目標,而我國於2009年制定施行的兩公約施行法,亦敦促政府應積極推動,於我國法制中落實兩公約精神。為求此目標能獲實踐,同時捍衛民主憲政體制的核心價值,我們應秉持民主精神循序推進,竭盡所能地闡述與傳遞此目標之重要性,漸次凝聚廣泛的社會共識。最重要的是必須要考量普遍的民意與社會現況,腳踏實地來達成長期目標,也就是建立起一個不需要有死刑的和樂社會。

柯建銘強調,民進黨團除持續與社會對話以凝聚共識外,同時努力於確保防止冤假錯案,並積極檢視、加強、明確化死刑的審核機制、執行標準。此外也一併通盤檢視我國現行法律中,仍以死刑為最高法定刑者之規範妥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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