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於2023年5月發生建案吊臂砸入車廂,釀1死15傷,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過失傷害、過失致死罪起訴2名吊車工人,興富發等公司不起訴。台中地院今(25)日上午審理終結,判處許姓工人1年2月、呂姓工人1年,2人均緩刑3年,可上訴。
興富發建案「文心愛悅」的塔吊吊臂在2023年5月10日掉落,砸中台中捷運,釀成靜宜大學助理教授林淑雅身亡,其餘15名乘客受傷,檢方起訴當時操作、指揮吊臂的許姓、呂姓工人,現場工地負責人蔡姓工務長等人,以及興富發公司、齊裕營造公司,以及宇球公司,因嫌疑不足,均獲不起訴。
該案在台中地院審理期間,兩名工人都認罪,但他們也提出質疑,涉案塔吊已20年,是否因機械故障而無法承受「微調」釀禍。
台中捷運車廂、營運等相關損失,已與興富發建設仲裁和解,對方賠償2.1億餘元;中捷另賠償台中捷運1264.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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