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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每年奪走3000條生命!《檳榔防制法》預告將截止...民團提「3不政策」籲全面防制與篩檢機制

信傳媒

更新於 02月06日09:37 • 發布於 02月06日10:30 • 陳稚華
《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預告期限臨近,台灣檳癌防制聯盟6日召開記者會,對於該法案提出多項修改建議。(攝影/陳稚華)
《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預告期限臨近,台灣檳癌防制聯盟6日召開記者會,對於該法案提出多項修改建議。(攝影/陳稚華)

「如果人生可以重來,我不會吃檳榔,因為現在才知道檳榔導致口腔癌造成的嚴重性……」提到罹癌經歷,蔡大哥仍忍不住哽咽。

現年72歲的蔡維國,曾是一名餐飲業者,48歲時口腔內已出現癌前病變,因長期嚼檳榔導致口腔黏膜下纖維化,嘴巴逐漸打不開。然而,因為沒有明顯疼痛,加上工作忙碌,他未曾正視這個問題,也未及時就醫,直到56歲牙齦反覆潰瘍,才驚覺病情嚴重,就醫確診為口腔癌第4期。

確診後,蔡維國接受了長達30個小時的大型手術,雖撿回一命,但術後5年,又因放射治療導致的骨壞死與口腔內病變,陸續接受20多次手術處理。這場與病魔的抗爭並未結束,至今他仍在持續進行復健,希望能改善吞嚥功能,減少進食時嗆咳,以免引發致命的肺炎。

根據衛福部死因統計資料,平均每年超過3,000多人因口腔癌喪命,且每年有8,000多名新的口腔癌受害患者,僅10年期間,全台就有31,730人死於口腔癌,其中29,197人為男性,口腔癌戕害國人口腔健康已久。

2003年國際癌症研究機構IARC證實檳榔果實為一級致癌物,但2003年後,政府部會間對檳榔定義的不同調,讓檳榔問題成為矛盾,衛福部近日預告制定《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明訂禁止嚼用檳榔場所,更禁止未成年人及孕婦嚼用,但研擬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有使用檳榔必要者,不受此規定限制,將於2月17日預告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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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2歲的蔡維國坦言,當年開始嚼檳榔時根本不知檳榔的害處,自己因經歷口腔癌而遭受的痛苦,呼籲政府加強宣導、落實管理,從根源減少檳榔危害。(攝影/陳稚華)

民團提「3不政策」:原民不應豁免、全面保護兒少及孕婦

台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治聯盟(台灣檳癌防制聯盟)於6日召開記者會,主席韓良俊表示,聯盟自1986年成立,18年來持續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治專法,終於迎來突破—政府已擬定專法草案,雖仍需完善,但這是關鍵的一步。

韓良俊指出,過去政府態度消極,認為現行法規足夠,「但我們發現規範零散、執行困難,各地衛生單位也缺乏法律依據,難以推動防治工作。因此,我們積極宣導口腔癌防治,也認為應該比照菸害防治法,立法後成效確實比以前好。」

以前,政府對檳榔採取「三不政策」,包含不輔導、不鼓勵、不禁止;展望未來,聯盟提出新三不政策為:「不」賣未成年人及孕婦、防制之經費來源「不」能缺漏,以及產業轉型、安全管理、預防工作「不」能偏廢。檢視草案後,台灣檳癌防制聯盟提出3大主張,期盼法案制定能更加周延,使檳榔對健康的危害得到有效防制。

1. 草案應全面保護兒少及孕婦,不應有豁免條件。

2. 應有專章列舉宣導、教育、篩檢及戒除等預防工作。

3. 應明列經費來源確保各項防制工作及產業轉型都有穩定的經費得以推動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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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檳癌防制聯盟主席韓良俊表示,政府積極宣導口腔癌防治,《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也應比照《菸害防治法》進行。(攝影/陳稚華)

口腔癌防治刻不容緩,醫界專家疾呼納入定期篩檢與教育宣導

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聯會副主委李楊鈞先指出,每年約有3千國民死於口腔癌,特別是侵犯到有生產力的族群,「每個罹癌的國民就會影響到一個家庭,但口腔癌其實是可以預防的,最重要的是不要接觸到誘發因子:檳榔、菸、酒,這三個因子加起來會增加罹癌風險123倍。」

李楊鈞表示,口腔癌的前期病變並非無跡可循,可以透過口腔檢查、口腔癌篩檢,讓牙醫師早期發現異常病灶,並在惡化之前介入治療。「但目前口腔癌的篩檢率還是偏低,根據2021年最新的國民健康訪問調查,30歲以上嚼食檳榔的民眾,有59%未曾做過篩檢,許多嚼食檳榔的高風險民眾,往往到達嚴重的疼痛或者是反覆潰瘍、無法痊癒才開始就診,便錯過最佳的黃金治療時機。」他呼籲,應該在檳害防制專法中明確納入定期篩檢機制,加強提升篩檢與宣傳,把預防關卡往前挪移,來真正降低口腔癌的死亡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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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楊鈞呼籲,應該在檳害防制專法中明確納入定期篩檢機制,加強提升篩檢與宣傳,把預防關卡往前挪移,來真正降低口腔癌的死亡率。(攝影/陳稚華)

中華民國家庭牙醫學會主委林伯彥提到,嚼檳榔除了會造成口腔癌之外,其實也會造成其他牙齒跟口腔黏膜的一些問題,「因為檳榔很硬,咀嚼過程會造成牙齒的磨耗,因而導致牙齒的敏感,甚至牙髓外露就要抽神經,這時如果口腔黏膜又失去彈性、纖維化,光吃飯都已有困難,更何況是後續的治療,病患很辛苦、醫師也很辛苦。」

北醫口腔外科主任、口腔癌防治委員會主委吳家佑表示,檳榔防治專法不只是要解決疾病的問題,更是要對國家未來的經濟能夠有幫助。「在檳榔健康防治專法裡面,我們主張一定要加入宣導跟宣傳的教育專章,因為很多口腔癌患者都表示如果早就知道這麼嚴重,就不會嚼檳榔了,開始罹癌後,一切的挽救都稍嫌晚了一點;另外我們也主張在專法裡面一定要有明定的經費來源,若沒有經費來源,不管是教育宣導、篩檢、戒檳等,都比較難有實行的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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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師表示因檳榔堅硬,嚼檳榔除了會造成口腔癌之外,其實也會造成其他牙齒跟口腔黏膜的其他問題。(圖片來源/Aquila&Priscilla@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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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家佑表示,在專法裡一定要有明定的經費來源,才能加強教育宣導、篩檢、戒檳等實行的力道。(攝影/陳稚華)

從校園到社會,民團籲全面推動檳榔防治、守護國民健康

過去長年推動口腔癌防制、東華大學教育與潛能開發系教授李明憲進一步指出,台灣一年有關頭頸部相關癌症的醫療費用,目前已從50幾億增加到100多億,但是專法目前對檳榔危害的教育宣導方面很欠缺,「第一個就是檳榔致癌的認知率,包括單純嚼檳榔籽、不含紅灰白灰就會致癌,這個觀念台灣這十幾年來的認知只有55%,甚至更低於。經過政府調查,最早開始嚼檳為4歲,但我們在學校推動檳榔防治教育的時候很多學校都拒絕,認為目前國小國中看不到嚼檳,但我們也沒有看到很多人吸毒,為什麼也在推動吸毒反毒呢?嚼檳榔甚至後來死亡這麼多人,到底發生什麼事?」

李明憲表示,「需求教育」相當重要,「我們目前的檳榔防治法很欠缺對於青少年的保護,專法應該納入無檳校園還有衛生教育、戒檳,從需求面著手去切斷,還有在戒除方面,很多戒除的人力資源也必須把它編入這個專法裡面,這是我們強烈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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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憲指出,台灣一年有關頭頸部相關癌症的醫療費用,目前已從50幾億增加到100多億,但是專法目前對檳榔危害的教育宣導方面很欠缺。(攝影/陳稚華)

台灣文明病防制推廣協會執行長黃瑞典也表示,制定「檳榔健康危害防制專法」應兼顧國民健康和產業轉型,專法制訂並非要消滅產業,而是在解決長期以來「檳榔入口卻無法可管」的衛生安全,以及販賣促銷無強制辨識身分難以限制未成年人取得兩大問題。

罹癌前從事餐飲業的蔡國維雖手術後撿回一命,但外觀和口腔功能嚴重受損,尤其味覺喪失終結了他的廚師職涯,術後需休養以致無法工作,身為經濟支柱的他倒下也連累到當時仍在就學的三個孩子,長達2年自我封閉走不出來,直到參與口友團體也擔任志工才慢慢轉念改變心境。他表示,「以前不知道嚼檳榔對健康不好,也錯過早期治療時機,我不希望下一代重蹈我的覆轍,檳榔奪走了我的健康,也讓無數家庭承受痛苦,制定檳榔危害防制專法真的不能再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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