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尪讓人搖頭!有人夫因婚前已遭公司裁員,婚後又不積極找份正當工作,甚至,還擅自拿取妻子錢包與抽屜裡的財物,拿走存錢筒內的生活費,他又為了要開賓士車,將妻子的車子變賣,再貸款買「二手賓士」,把車貸丟給妻子扛,後來他還染上毒癮,最後妻子受不了向法院訴請離婚,士林地院法官也裁定2人准許離婚。
據判決書記載,女子阿芳(化名)112年8月下旬結婚後,和丈夫阿強(化名)雖同住生活,然而,丈夫於婚前被公司裁員後,便無穩定工作,也未積極找正當工作,導致2人婚後經濟狀況不穩定,家中生活開銷都由她負擔,丈夫仍到處揮霍毫無節制。
阿芳也說,丈夫經常擅自拿走她的錢包、抽屜的財物,將存錢筒內的家庭生活費拿走花光,丈夫還把在外的債務、電話費帳單都丟給她處理,甚至,丈夫執意要開賓士車,將她的車子變賣去買「二手賓士」,不足的部分再貸款,車貸卻是由她來負擔,丈夫則把剩餘的錢拿走揮霍殆盡。
阿芳表示,由於受不了丈夫的行為,搬去和母親同住,沒想到,丈夫卻跑到母親住處多次騷擾,竊取家中財物,以及盜刷她的電子支付工具,導致母親不堪騷擾多次報警,可是讓她最無法接受的是,丈夫後來染上毒癮觸犯法律被判刑,讓她忍無可忍,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
對此,阿強對於妻子的請求無意見,也坦承自己有吸食毒品,是個「不負責任的丈夫」,他同意和妻子離婚,他確實未盡到身為丈夫的責任。
士林地院法官表示,經查阿強確實曾因吸食毒品、竊盜而遭判刑,且惡習未改,還恫嚇、騷擾阿芳與阿芳的母親,遭法院發出「通常保護令」。
法官認為,夫妻間應以誠摯相愛、互信為基礎,互相協力保持共同生活的圓滿與幸福,阿芳與阿強2人對婚姻已無共識,並同意離婚,婚姻基礎已失,現僅存形式而無實質,考量2人婚姻已有破綻無回復的希望,確實有難以維繫婚姻的重大事由,且應歸咎責任於阿強的行為所致,裁定准許阿芳離婚訴求,判2人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