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企業對於綠電需求及供應不足的問題,經濟部打算推「低碳電力RE30」的電力分艙制度,但再生能源公會今(24)日表示,擔心RE30有三大隱憂,甚至衍生「灰電加綠電的漂綠疑慮」,並增加未參與方案的企業和一般消費者的電力碳排放量,重創再售電市場和國際競爭力,公會作出決議建請政府重新思考,暫緩推動。
中華民國再生能源商業同業公會舉行理監事會議,會中會員對於台電規畫的「RE30」低碳電力進行討論,由於RE30預定7月1日推出,首批放出16.6億度,內中摻配30%的綠電。最低購買額度是百萬度,最高不可超過1億度,鎖定中小企業購買。
再生能源公會多家成員擔心,新制上路後會衝擊現有業者的競爭空間及混淆既有的綠電憑證制度,並提出三大隱憂,分別是RE30違背台電銷售一般電力用戶的環境效益分配公平性原則;衝擊離岸風電發展;破壞綠電市場機制等。
再生能源商業同業公會指出,根據《電業法》規範,台電負有逐年降低電力碳排放係數的法定義務,同時台電已向一般電力用戶收取「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並用於推動綠電發展。然而,RE30方案設置「電力分艙」機制,讓有資源支付高額費用的企業取得低碳電力,卻變相提高了未參與方案的中小型企業碳排放量,這對國家推動淨零碳排政策將造成負面影響。
目前離岸風電正逐漸成為台灣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柱,穩定發展需要明確的市場需求來支撐。然而RE30方案的推出,將使企業轉而採購台電提供的低碳電力,而非購買離岸風電。市場選擇的轉變,恐導致潛在買家觀望甚至放棄離岸風電採購,並影響開發商的銷售與開發進度。(推薦閱讀:台積電的態度軟化了?川普施壓救英特爾 魏哲家的發言洩端倪)
再生能源商業同業公會更指RE30會破壞綠電市場機制。台電作為國營企業,擁有龐大資源和市場優勢,RE30方案讓台電直接向終端用戶銷售低碳電力,將會干預綠電交易市場,並使得民間業者難以公平競爭。若民間綠電業者退出市場,國內綠電的發展將再度依賴台電,缺乏市場推動的單一供應模式,極可能導致綠電交易量增長遲緩,最終阻礙企業淨零目標與國家能源轉型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