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500公尺噴3600元騎士氣炸 警方:這項違規檢舉達人最愛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3年11月20日23:48 • 發布於 2023年11月20日22:27
機車騎士抱怨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遭檢舉達人盯上。 (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氣炸!台南市有機車騎士投訴,騎500公尺就被開了3張罰單,都是因為閃車才變換車道,結果背後方的「檢舉魔人」側錄,變換車道時未打方向燈,3張罰單讓他不到1分鐘噴了3600元。警方指出,因為這項違規騎士常常忽略又罰很重,最近榮登檢舉達人最愛。

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是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方指出,開車時變換車道沒有打方向燈,是很危險的行為,所以處罰才這麼重,可是機車騎士在混合道路上,例如在路口時,為了進入右側的機車停等區,或是閃避路邊的停車、靠右行駛的轎車,瞬間變換車道,卻常常忽略打方向燈。

有機車騎士認為很不合理,如果機車轉彎沒有打方向燈,那可能會影響交通安全,但是國內普遍的混合道路,對機車騎士不友善,雖然都是直線,但有時路邊有違停,或是要閃避突然靠近慢車道的轎車,會因此變換車道,如果因此被檢舉,當然會感覺不好。

不過,汽車駕駛覺得這樣的處罰合理,即使機車騎士不是轉彎,只是在慢車道頻繁更換車道,在路上也會常遇到「鬼切」的機車騎士,這也會影響後方汽車駕駛的判斷,可能因此進入視覺死角造成車禍,因此無論汽車、機車,只要變換車道,都要養成打方向燈的習慣。

台南市交大指出,道交條例第42條的檢舉排名第一,今年1到10月的違規中,佔所有違規的1/4,尤其永康區是16個警分局中檢舉量最多的分局,檢舉量高達9千多件;至於台南的蛋黃區,地狹人稠的中西區與北區,在警方汰除不明確的檢舉案以後,加起來也快要9千件,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在變換車道時,都要打方向燈。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吵架竟潑鹽酸!害老公左眼失明、右眼視力受損 桃園狠妻判決出爐

ETtoday新聞雲
02

桃園獨居婦過年家中跌倒!兒開車300公里報案 鎖匠拆門救人

ETtoday新聞雲
03

大安區醫美診所驚傳槍擊!開工團拜濺血 負責人腿部中彈、2員工遭波及

鏡週刊
04

昔涉賄選遭判當選無效!國民黨前立委病逝享壽71歲 地方人士證實了

民視新聞網
05

醫美診所負責人中彈畫面曝!旁人攙扶癱坐地 右腿鮮血狂流染紅褲

ETtoday新聞雲
06

北捷嬤遭踹飛現況曝光!被強制住院60天、雙眼幾乎失明「不敢再坐捷運」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514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