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關務署今(21)日公告對中國大陸產製進口的化學品「過氧化苯甲醯」第二次落日調查結果,將繼續課徵反傾銷稅五年,且其中一家廠商適用稅率從原本的2.35%提高到5.2%,關務署表示,適用稅率是依據調查期間廠商提供資料所計算。
「過氧化苯甲醯」是一種氧化劑,主要用於保麗龍、塗料樹脂製程,反傾銷稅課徵範圍為工業用含量純度70%至80%的過氧化苯甲醯產品,不包括食品用、試藥用、藥品用等。
財政部最早是自2010年5月20日起對自大陸產製進口的過氧化苯甲醯產品,課徵反傾銷稅,為期五年,隨後在2015年5月展開第一次落日調查,並於2016年3月14日繼續課徵反傾銷稅,當時稅率為2.35%、26.67%兩種,同樣為期五年,至去年3月13日屆滿。
後來國內育宗特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再度提出申請,因此關務署去年3月展開第二次落日調查,如今結果出爐,將自今日起繼續課徵五年反傾銷稅,也就是至2027年3月20日止。
課徵稅率方面,一家江蘇強盛功能化學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常熱市濱江化工有限公司,課徵稅率自前次的2.35%提高到5.2%,顯現近年出口傾銷到我國的狀況有提高;其餘製造商或出口商則維持26.67%。
根據經濟部產業損害調查報告,雖2016年繼續對陸製進口過氧化苯甲醯產品課徵反傾銷稅,然而涉案貨物仍持續低價進口,與國產品價差逐年擴大,國產品不得已只能削價競爭,導致無法反映成本,業者指出涉案貨品傾銷差率仍有5.96%,代表持續傾銷到我國市場,嚴重危害我國市場。
根據海關統計,去年針對過氧化苯甲醯產品課徵反傾銷稅約近30萬元,去年自中國大陸進口值約1,240萬元,重量約180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