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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人妻偷吃已婚男!南下開房嬌喊「關定位」 尪查手機頭秒綠

TVBS

更新於 19小時前 • 發布於 19小時前 • 樓冠陞
新北一名人妻偷吃已婚男,還曾到南部開房並提醒對方「關定位」。(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一名人妻偷吃已婚男,還曾到南部開房並提醒對方「關定位」。(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有一名人妻小清(化名)自去年3月開始,就經常與一名有婦之夫阿祥(化名)外出約會,甚至在一次2天1夜的南部之旅入住汽車旅館,並提醒對方「關掉定位」,怎料這段婚外情仍被丈夫抓包,憤而向小王提告。此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阿祥遭判需賠償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人夫指控小清與阿祥自去年3月曾開車一起前往摩鐵開房間,並在10天後於街上大方擁抱,甚至還安排了一場2天1夜的南部之旅,期間除了在摩鐵內發生性行為,妻子還曾提醒對方「記得關定位」。另外,2人平時對話方式十分曖昧,不但會互稱「親愛的」,還曾互傳摩鐵住宿折價券。

阿祥在法庭上辯稱,小清因曾出國留學,故非常習慣會用「親愛的」來稱呼朋友,且通訊軟體中使用的愛心貼圖,也無法證明2人之間存在不正當交往關係。至於開房間激戰一事,阿祥雖坦承有與小清共赴摩鐵,但也沒有證據能夠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

此案經新北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認為,阿祥在另案作證時已承認摩鐵監視器畫面拍到的車輛為他所有,且小清的手機訊號、LINE訊息也足以證明2人共赴摩鐵並同處一室,因此即使人夫未能提供2人曾發生性行為的證據,但仍認定阿祥侵害其配偶權,經審酌彼此經濟條件與身分地位後,判他需賠償30萬元給人夫,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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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41

  • 建誠
    感謝塔綠畜班通姦除罪化。
    17小時前
  • 誠志
    婚後務必要對家庭忠誠、負責、珍惜,絕不可有婚外情、嫖、性侵、亂倫等邪淫惡業,更不可破壞他人的婚姻家庭。因犯邪淫會對我們的身心、工作、婚姻家庭、人際、運氣、財運等帶來嚴重的危害,也等同不孝。若有犯必須痛懺和永不再犯,同時勸他人戒邪淫,並助印流通戒淫善書。 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 願全天下的婚姻家庭都幸福美滿。
    15小時前
  • Hao Huang
    別人的老公老婆最棒最好吃,護家萌教的。沒有外遇不能了解元配的珍貴。護家萌名言。
    15小時前
  • 吳俊傑
    30萬是怎麼算出來的啊?
    12小時前
  • CHISHENG(JOE)
    坦承有與小清共赴摩鐵,但也沒有證據能夠證明2人有發生性行為。 以為自己沒有留下把柄而振振有詞 驗一下彼此身體器官DNA就知道了
    1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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