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立委候選人涉貪退選…衝議員服務處放鞭炮慶祝!農夫關16天獲5.6萬賠償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9小時前 • 發布於 10小時前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屏東55歲李姓農夫衝議員服務處放鞭炮,又在臉書寫辱罵字眼,獲判無罪,遭羈押16天,獲賠5.6萬元(圖/翻攝畫面)
屏東55歲李姓農夫衝議員服務處放鞭炮,又在臉書寫辱罵字眼,獲判無罪,遭羈押16天,獲賠5.6萬元(圖/翻攝畫面)

▲屏東55歲李姓農夫衝議員服務處放鞭炮,又在臉書寫辱罵字眼,獲判無罪,遭羈押16天,獲賠5.6萬元(圖/翻攝畫面)

屏東55歲李姓農夫,去年得知屏東縣議員許展維涉貪遭送辦,並退出立委選舉;他竟在臉書發文辱罵、又買鞭炮到許服務處前燃放,遭到拘提,偵查期間羈押16天;此案一審李男遭判2個月有期徒刑,上訴二審獲判無罪,他請求刑事補償,獲賠5萬6000元補償金。

判決指出,農夫李男2023年得知屏東縣議員許展維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罪遭偵辦,因而宣布退出立委選舉,李便在7月31日晚上8時33分在許展維臉書上張貼「你死了屏東才能進步」、「去死吧」、「X」等字句。

對此,李男仍不罷休,還在當晚10時23分買2盒「掌上明珠鞭炮」煙火到許展維服務處前分隔道施放;還不時出言辱罵。晚上11時,還在自己臉書發布「剛剛慶祝偽善者揭露面紗,在門口放了煙火!明天有人要一起參與更大的煙活(火)活動嗎?」的貼文。

李男此舉在8月1日下午4時許,遭警方拘提,因涉犯恐嚇危害安全罪,檢方認有勾串、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聲請羈押獲准,於8月2日裁定羈押禁見,直到8月16日起訴移審才獲釋。

此案,屏東地方法院一審,李男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2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法官認此案,不構成公然侮辱罪,及恐嚇罪嫌疑不足,獲判無罪定讞。

因李男曾在偵查期間,遭關押16天,請求刑事補償;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認為他遭羈押禁見的強制處分,喪失人身自由且無從對外聯繫,關押期間所受精神痛苦、名譽、信用等人格權損害、認每天補償3500元為適當。

依據羈押16日,以每天3500元補償計算,法院裁定應准補償金額為5萬6000元,逾此部分,應予駁回。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104

  • 陳桑
    檢查官有病,這種微罪還收押
    6小時前
  • 鶴鳴
    原來屏東可以當街放煙火啊 怎麼不去縣長家門口放看看?
    10小時前
  • カカロット
    民進黨的議員涉貪,不能説喔!! 放煙花幫忙慶祝也不行喔!! 民進黨的去人家的葬禮搗蛋都沒事了!! 上次陳水扁被關,我才放兩串鞭炮慶祝!! 以後只要民進黨的被關,我還繼續慶祝!! 民進黨的舉辦葬禮,那更是要恭喜加倍慶祝!! 畢竟這是民進黨的習俗!! 人家辦葬禮,民進黨擦紅去參加!! 既然民進黨的喜歡!! 那就大家一起來!!
    6小時前
  • 阿傑
    可以關我嗎 一天3500還有早中晚餐 真划算
    7小時前
  • Hans
    這個案件判決 大家一定要 記起來ㄚ 此案判決的法官 你看著 以後會有多少人 有樣學樣了!
    8小時前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