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財劃法和選罷法修正案,將做成判決及裁定的計算大法官人數規定,由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裁判做成門檻提高至法定總額的三分之二,以及憲法裁判至少須有10名以上大法官參與,且須有至少10名以上的大法官同意,才能做成憲法裁判;行政院對此研議救濟。政院去年12月24日收到憲訴法修正案公文,並於今天(2日)的行政院會通過憲訴法覆議案,移請立院覆議。行政院長卓榮泰在會中表示,修法以立法凌駕司法,用不合理的門檻嚴重影響人民尋求救濟的權利,干預大法官行使職權,侵害司法權核心範圍,因此依照憲法增修條文提出覆議。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說:『(原音)院長表示,本案經研議後,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第30條第2項至第6項以立法凌駕司法,用不合理門檻對憲法法庭運作造成實質影響,違反司法院大法官憲法忠誠義務,嚴重影響人民及機關尋求救濟或解決憲法爭議的權利,對我國憲政秩序造成危害。另外,修正條文第95條規定,使現任大法官無法行使憲法上職權,癱瘓憲法法庭運作,且因欠缺過渡條款設計,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提出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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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te
台灣人民非常支持執政黨民進黨超級按讚加油阿彌陀佛台灣團結台灣加油守護台灣
01月02日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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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白國民黨共匪
01月02日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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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榮泰確實講的沒錯
01月02日09:52
翁結義
提倒閣,國會總辭才是一勞永逸
01月02日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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