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今年5合1選舉中,參選水林鄉萬興村長的柳姓候選人,於選舉期間涉嫌以3千到4元不等的現金,向5名選民賄選,經檢察官偵查起訴並提出當選無效,雲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判決柳姓村長當選無效。另麥寮鄉許姓鄉民代表當選人,也以現金向選民買票,今天也被判決當選無效,兩案均可上訴。
雲林地方法院指出,水林鄉萬興村柳姓候選人,涉嫌在選舉前即去年10月間起,陸續以現金3千到4千元不等,向5名村民買票,或有在村內或有在北港交付賄款,被檢察官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提出當選無效之訴。案經雲林地方法院審理,今天下午宣判柳姓村長當選無效,全案可上訴。
另,麥寮鄉許姓鄉民代表候選人,為尋求連任,過林姓樁腳於去年9月間,向林家鄉民以5千元向其家中5人,以每票1千元買票,案經雲林地檢署偵查起訴並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雲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判決許姓鄉民代表當選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水林鄉柳姓村長和麥寮鄉許姓鄉民代表均已由選委會公告為當選人,目前因涉賄選被判當選無效,這也是雲林縣本屆五合一選舉,首樁當選無效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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