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案,是司法史上一起悲哀又荒唐的冤案。
蘇炳坤曾逃亡10年,其實就躲在家裡,檢察官掩護他。入獄後,從檢察總長到監委都試圖幫他平反,無奈司法大門關得比死去的蚌殼還硬。直到2000年,前總統陳水扁特赦蘇炳坤,這起司法冤屈竟是透過政治手段才解套。
特赦就沒事了嗎?結局卻不如我們以為的那樣,17年後,蘇炳坤還是決定聲請再審,人們不解,但他的律師以電影《秋菊打官司》形容:「這部電影化成一句話就是『給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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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開始的:1986年6月19日,新竹市警方召開記者會,英勇宣布偵破了一起銀樓搶案,2個歹徒被上手銬、拍照。
莫名被捕 人生一夕崩毀
破案記者會,為懸宕近3個月的搶案畫下句點,卻成了一起漫長冤案的起點。31年後的2017年,當年被狼狽上銬的蘇炳坤,在法庭上灰髮淚眼:「人生、事業一夕都毀了,法官…請你一定要查清楚…這樣甘有天理?」他一激動,就結巴。
等這天等了31年,聲請再審案開庭前一個小時他就到了法院,靜靜坐在法庭外的長凳,紅著眼眶不發一語,只偶爾拿起手帕,摘下眼鏡拭淚。
幾天後他對我們說:「開庭前,我好幾天都沒睡覺。」我們跟他約週日下午採訪,這是他唯一空檔,他在社區大樓當管理員,若非出庭請假,每週得工作六天,「其實就是清潔工,地下室、中庭掃一掃,垃圾車來了就倒垃圾,禮拜天還會跟我太太去街上打掃,2人掃一小時賺1千元。」68歲了仍天天工作,前幾年當保全更累,每日12小時,直到某天昏倒才辭職。
30多年前,蘇炳坤是新竹一間家具工廠的老闆,在那經濟起飛的年代,他做高檔家具,材料是檜木、樟木、柚木,「那時很好賺,我用的五金都是西德進口的。」
1986年3月23日,新竹的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老闆被砍傷,2名歹徒搶走32兩金飾。警方遲遲破不了案。
近3個月後的6月某天,郭姓男子行竊一間銀樓失手被捕,警方訊問後郭男坦承也犯下金瑞珍搶案,並供出共犯蘇炳坤。
這是警方版本。蘇炳坤則回憶,6月19日清晨有人急敲門,他開門問何事,對方劈頭就國罵:「幹恁娘,嘜擱假了啦!」蘇炳坤被拖上車,到了一個他永生難忘的地方:青草湖派出所。
屈辱刑求 賞巴掌脫衣褲
他看到幾年前幫他工作過的郭姓工人也在那裡。警察將他帶上樓,「賞我巴掌,把我衣服、褲子脫掉,整個人倒掛,開始灌水,用毛巾悶,一直灌,又踢我的腰,我到現在這裡還很容易痠。」蘇炳坤頻問到底何事,對方只是不斷跳針「嘜擱假了啦」。
下午,警方宣布「破案」。檢察官林恩山起訴2人。蘇炳坤做家具的小刀,被指為犯案小武士刀。贓物是一條金項鍊、一只金手鐲。但郭姓男子出庭時翻供,指遭警方刑求才咬蘇炳坤。原本領回贓物的金瑞珍老闆也退回贓物,說金飾並非他們的。
新竹地院審理後宣判2人無罪,只對郭男另犯4起竊案判刑3年。檢方不服,上訴。沒想到二審大逆轉,2人各被判15年、16年重刑,上訴遭駁回,定讞。
「莫名其妙,我到現在還是莫名其妙…說我去搶金店…我現在講話稍微會結巴,關出來才變成這樣。」一旁的蘇太太解釋:「就是不要提這件事情,一提起來他生氣、激動就會這樣。」
蘇炳坤說,郭姓男子是他以前的油漆工,「我扣過他工資,可能是這樣他才咬我,我跟他4、5年沒來往。」判決定讞後,蘇炳坤嚥不下這口氣,決定逃亡,由太太出面陳情喊冤,但從立委、監委陳情到法務部長,全數無效。
他逃到哪裡呢?其實就躲在家中。原來,連新竹地檢署內部都出現不同聲音,有幾位檢察官看不下去。
司法圈傳言,最初刻意不執行蘇炳坤入獄服刑的是知名檢察官高新武。蘇炳坤則說,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彭南雄也一路掩護他,例如某天一名員警醉醺醺敲門查戶口,蘇炳坤急忙逃走,打電話向彭南雄求救,彭一通電話打到警察局長辦公室:「你們沒有人可以抓了嗎?我就跟你們講好了,為什麼一定要抓他?」司法體系的荒謬,莫過如此。
後來彭南雄調職,不久蘇炳坤被捕。入獄期間,「彭南雄來監獄看我,送我一盒好大顆的蘋果,還寄5千元給我。」蘇炳坤又透露,彭南雄為他聲請再審時,「聽說還被地檢署裡面的人當面批評。」那些年,檢方共為蘇炳坤聲請4次再審、提出4次非常上訴,全遭駁回。
他坐牢2年多,期間因視網膜剝離,2度保外就醫,得以暫時返家。整個家早已變了樣子,「可以說一夜之間家破人散,本來家庭美滿,(案發)那時我大兒子國小畢業,小女兒4歲。」回到家時,工廠早已沒了,蘇太太從老闆娘變成電子工廠女工,4個小孩一路半工半讀。
第2次保外就醫期間,「我有跟我太太講,萬一要再進去關,我可能會死掉(自殺),我不可能再進去關!」蘇炳坤說。
獲扁特赦 司法沒還清白
幸而,某天半夜一點,家中電話驚響,「是陳定南打來,我常看電視,認得他的聲音。」時間來到2000年了,總統從蔣經國、李登輝變成陳水扁,半夜還沒下班的陳定南正要從立委轉任法務部長,他向蘇炳坤透露,新總統可能特赦他。
那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蘇炳坤與其他因宗教信仰或因勞工議題違法抗爭而入獄者,同獲特赦。只有他是冤案。「那天剛好是我父親的忌日,我父親往生出殯時我沒辦法送他,因為被通緝。」
起先,蘇炳坤在朋友幫助下做些茶葉買賣,後來進口的便宜茶葉攻占市場,已60多歲的他只好到親戚的保全公司做大夜班,每日12小時,但3年後體力不支只好離職,又去房屋仲介公司當清潔工,2年多前再轉到現職。他曾聲請冤獄賠償,卻遭駁回,理由是「總統特赦不代表司法上無罪」。
一切看似落幕許久,誰知去年8月,已被特赦17年的蘇炳坤,忽然在義務律師協助下,向法院聲請再審。社會驚訝,司法圈則議論紛紛:總統特赦、罪刑宣告無效後,還能再審嗎?
「其實我一直在等,等一個時機,特赦是總統還我清白,可是司法沒有還我清白。」蘇炳坤說。
蘇太太則告訴我們,先生出獄後長達好些年,「睡覺時夢裡常常亂罵,一股怨氣。」
也許癥結在於,司法冤案透過總統特赦來解套是一件弔詭的事,那像是對司法體系的失靈賞了一個大巴掌。但,整個系統到底哪些環節出了問題?
由怨轉憐 又是一夜無眠
我們回到當年案發地點,金瑞珍銀樓16年前已停業,但招牌還在。老闆娘仍住此地,得知我們是記者,說拜託別再來,因為蘇炳坤當年為了平反,蘇炳坤的母親來找過他們夫妻,夫妻倆也一再被傳喚。「我後來還去看精神科,那時候檢察官、法官還罵我們,我說:『我們是被害人耶,你怎麼這麼凶,連一點愛心都沒有。』」是開庭時被罵,還是被警察罵?「我不知道啦!那麼久了。」她說,先生都已過世14年。
當年卷宗顯示,警方曾拿著一條金項鍊、一只金手鐲,要金瑞珍老闆簽收,老闆卻說金飾並非他的,拒絕認領,警方於是將金飾轉交老闆娘簽收。但最後夫妻仍以重量不合為由,退回金飾。卷宗還顯示,報案時,銀樓老闆清楚說出2名搶匪的身高在165至168公分之間。蘇炳坤卻有175公分。
至於「共犯」郭姓男子,蘇炳坤說,特赦後曾在路上遇過他,那時郭也已出獄,蘇炳坤上前大罵:「你把我害得這麼慘,甘有良心?」對方不敢直視他,只答:「你認錯人了。」蘇炳坤說,不久郭男就搬走。
沒人知道郭男如今在哪裡,我們聯繫上郭男的妻子,當初蘇炳坤說與郭男多年沒聯絡,郭妻卻證稱先生常說要去「炳坤」那裡聊天。郭妻在電話中向我們解釋,她後來才知「炳坤」是一間家具行,知道後便已向法官澄清,所以蘇炳坤後來才無罪。炳坤家具行至今仍在,但老闆一聽是記者,連說在忙。
令人訝異是,郭妻至今不知蘇炳坤二審被判重刑。她比我們又更驚訝,語氣聽來有些難過:「…真的嗎?我以為他無罪了。當年我先生叫我別管,好好照顧小孩,我就跟小孩搬到一個很鄉下好多蛇的地方。」她說,後來2人離異,但仍希望我們別寫出她與前夫的名字,怕小孩有陰影。
妳前夫有行竊銀樓,但金瑞珍搶案他應該也是冤枉的?「對啊,(招供是因為)怕被刑求得更慘,他說他沒辦法忍耐了,也很怕(被扣上)更大的案子。我們鄉下家境不好,書讀不多,以前對法令都不清楚,看到警察就怕,(想申冤)沒有管道,也不知道怎麼說話。現在都有地方申訴了,以前弱勢者沒有管道。」想來,認罪的郭男恐怕也不會知道,竊案與強盜的刑度差異極大。
回頭看那年的破案記者會,媒體報導中確實出現這般字句:「警方懷疑郭嫌尚涉及其他刑案,現正擴大積極清查。」當年的學童陸正案便是如此,警方破獲邱和順等人的暴力討債案後,遲遲無法破案的學童陸正綁架撕票案、女保險員分屍案也忽然都破案了,都是邱和順幹的。
學歷不高,是許多冤案受害者的共通點,卷宗顯示,郭男僅小學畢業,郭妻國中學歷。郭妻說,她是工作後才有錢去讀國中補校。至於蘇炳坤夫婦,也均只國小畢業。
我們把與郭妻的對話告訴蘇炳坤。隔天蘇炳坤對我們說,他聽完又是一夜無眠。這30多年來他怨極了郭男,此時他卻只說:「那些警察刑求真的是…真的是…」
只是,恐怕警方也自認有理,甚至始終堅信就是蘇炳坤與郭男幹的,當年的記者會可是自豪宣稱:「大膽假設,果獲滿分。」
枉法裁判 不斷複製錯誤
從一開始就犯錯,致命的是,二審、三審也沒能糾正。此次出庭的檢察官替當年的判決辯護:「我們有同事說,這是拿清朝的劍砍明朝的官,後見之明。」蘇炳坤的義務律師羅秉成卻說,相同證據下,二審法官改判15年,正是長期為人詬病的自由心證過寬,「無罪推定在當年就有,是操作制度的人沒有遵循這個誡命。」
羅秉成曾引用這2句詩比喻冤案:「在那場雪崩中,沒有一片雪花會感到抱歉。」現為行政院政務委員的羅秉成是著名的冤案救援律師,當年蘇建和案,他便是辯護律師之一。他說,防錯機制失敗,後來的除錯機制也失靈,蘇炳坤案聲請再審全數遭駁回,即使另一起著名冤案徐自強案,發回更審多次,結果依舊一樣。「累積性錯誤,大家一開始心態上輕忽,沒有在第一次發現,後面就不斷複製錯誤,越後面壓力越沉重,越不敢推翻前面的錯誤,包括司法文化裡的官官相護。」
互相掩護,集體沉默。即使後來確認是冤錯,也鮮少究責。員警因刑求而定罪入獄的案件少之又少,檢察官、法官因疏失釀成冤案更是幾乎不曾被追究責任,連道歉都不需要。羅秉成就曾撰文指出,《刑法》其實有124條「枉法裁判罪」,但幾乎沒被使用過。
求個說法 刑求陰影迴繞
冤案受害者最在意什麼,賠償嗎?羅秉成說,不過就是一個尊嚴、交代,「鞏俐剛出道時拍過一部電影《秋菊打官司》,這部電影化成一句話就是:給個說法。像我們最近救援的張月英案,她被判6個月還能易科罰金,繳錢就沒事,大部分的人可能就算了,吞下去,衰嘛,尤其(冤案)很多是中下階層。可是張月英她自己的冤案自己救,逼得她一個賣襪子的攤商後來拿到空中大學法律學位,現在在考律師。」
金瑞珍搶案中,郭姓男子也是吞下去,蘇炳坤卻吞不下,「我現在有時候靜靜坐在那裡,還是會掉眼淚。當年保外就醫去醫院時,我戴腳鐐,有路人看到就一副我是壞蛋的表情,被汙辱耶!」
4、5年前,蘇炳坤與家人至海產店用餐,他上樓後一眼就看到當年刑求他的其中一位警官,坐在包廂裡。太太勸他算了,他不肯。他等著,等到那名警官出了包廂,「我說王先生你認得我嗎?他說認得,我說你把我害得這麼悽慘,他說是我的工人(郭男)講的。我問說你有沒有刑求我,他就惦惦。」
往事怎能如煙,他至今仍然忘不了當年遭刑求的羞辱。開庭末了,法官問他有什麼要補充的,他一個激動,又結結巴巴地說出那段刑求遭遇,最後他問:「我已經68歲了,司法可以還我清白嗎?」
留言 3
難怪這麼多人討厭警察
2018年02月02日07:22
隨遇而安
狗民黨 幹 草支擺
2018年02月02日05:53
陳繹傑
毀人一生的垃圾司法,官官相護真的很噁心
2018年02月02日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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