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分埔「衣架大王」陳友亮去年間被控在車上對1名女網友違反意願舔耳、襲胸等,女方提告,檢警在被害人耳朵內驗出陳的DNA,檢察官依強制猥褻罪起訴陳;台北地院今天開庭,陳友亮出庭承認親吻過對方的臉頰,但沒碰她身體其他部位,否認犯罪。
陳友亮在台北市五分埔商圈經營「衣架的店」,專賣假人模特兒、購物提袋,被業界稱為「衣架大王」,他另因曾與名媛李珍妮交往出名,2人還在2013年產子,後來分手收場。
陳友亮出庭後表示,他有親吻對方,但沒有在車上觸碰對方身體;陳的律師說,檢方據以起訴的證據是被害人左耳內驗出的DNA,不過,DNA鑑驗除陳友亮的之外, 還有另外一個人、以及被害人自己的,「至少有3個人」,不排除被害人「加工」後才去採檢證據誣陷陳友亮。
去年5月14日,陳友亮與被害人在交友軟體「Tinder」被系統配對成功,陳友亮主動約被害人加他的LINE;17日早上,陳友亮約被害人吃早餐,陳開著特殊黃色賓士跑車接被害人到台北市華山市場的阜杭豆漿店,餐後預備再開車到中崙市場買菜。
檢察官指控,陳友亮在開車途中對被害人毛手毛腳,希望對方能夠當他女朋友,之後,陳友亮將被害人強壓在副駕駛座上強吻、襲胸、摸大腿, 甚至伸舌頭舔她的耳朵,被害人當晚驗傷報警,對陳提出強制猥褻告訴。
檢察官偵辦,陳友亮否認猥褻,辯稱只是表現得比較熱情而已,不過,檢警蒐證因自被害人左耳內檢驗出的DNA型別與陳友亮相符,採信告訴人說詞起訴陳友亮。
留言 47
阿富
這種僅在網絡上聊天進而才第一次見面的情況下。
可見雙方情感跟信任基礎極為薄弱。
男方固然有心生歹念可能;女方又何嘗沒有設計男方的可能性?
在一同出遊,還坐同一部車的情形下,要取得對方唾液,應該並非難事。
僅以有口水DNA就論罪,恐不甚妥當。
2020年04月23日17:05
倒楣 ! 又被仙人跳
2020年04月23日15:39
wonder
為什麼被害人自己也算???
有人自己的耳朵內沒有自己的DNA嗎
什麼蠢問題啊
2020年04月23日15:39
堯
賠錢了事,反正形象沒了。
2020年04月23日15:35
哈哈
舔妹妹啦
2020年04月23日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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