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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行政院覆議遭否決 總統公布《選罷法》連署加嚴修正條文

太報

更新於 02月18日11:41 • 發布於 02月18日11:37 • 政治中心
總統賴清德。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總統賴清德。資料照片,廖瑞祥攝

藍白立委日前聯手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明訂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應附身分證正反影本。行政院日前提出覆議,遭到立法院否決,依法總統在收到覆議案諮文後,10日內公布。總統賴清德今(2/18)公布該修正條文。

立法院去年12月20日通過《選罷法》修正案,內容包括罷免提議人、連署人名冊須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冒用他人個資連署,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等。

行政院認為「變相提高罷免門檻,過度限制人民罷免權」、「大幅增加提議人之領銜人及各級選舉委員會之行政作業負擔」及「直接適用本屆立法委員,違反國民主權原則、利益迴避原則及公平正義之維護」等,日前提出覆議,立法院2月11日記名投票表決,最終在國民黨及民眾黨人數優勢下,予以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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