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官員涉索賄百萬、下令屠殺梅花鹿 監察院糾正連江縣政府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06月06日06:45 • 發布於 06月06日06:45
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擔任縣府局處長期間,未經許可下令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圖為北竿鄉大坵島梅花鹿。(資料照,記者俞肇福攝)
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擔任縣府局處長期間,未經許可下令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圖為北竿鄉大坵島梅花鹿。(資料照,記者俞肇福攝)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連江縣政府參議劉德全先前擔任縣府局處長期間,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超過百萬賄款,並協助其兒子詐領計畫補助款315萬餘元,又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案。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昨(5)日通過監委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調查報告,糾正連江縣政府,並函請農業部及連江縣政府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蔡崇義、趙永清、王麗珍指出,前連江縣政府建設局長、產業發展處長劉德全於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3家得標廠商索取約新臺幣百萬元賄款,並藉由擔任地方產業創新研發計畫的評選委員,使其2個兒子成立之5間人頭公司取得計300餘萬元計畫補助款;又私下指示屠殺大坵島83頭梅花鹿等情事,已經監察院彈劾審查會審查全票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針對本案濫行屠殺梅花鹿部分,監委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連江縣政府為動物保護的地方主管機關,卻未落實機關教育宣導及訓練,且授權動保單位主管之權限不當,致使該縣政府產發處相關人員,藉由「109-110年連江縣推動野生動植物合理利用之管理計畫(勞務)」採購招標案,濫行指示得標廠商屠殺大坵島梅花鹿。

監委強調,廠商宰殺梅花鹿方式,在大坵島後山設置陷阱,等梅花鹿遭陷阱困住後,即以繩索套住鹿隻之四肢,再以刀具刺入鹿隻之咽喉、心臟或腹部等部位,使鹿隻失血死亡,顯有違「動物保護法」第13條規定,核有未當,糾正連江縣政府。

另外,監委說,農業部為動物保護中央主管機關,連江縣政府藉由公開招標前農委會林務局補助採購案,進行濫行宰殺梅花鹿,該部對於相關補助案經費的執行情形,允宜加強落實追蹤控管;又對於動物保護之相關作為及法令規定,應加強推動宣導,落實動物保護中央主管機關之職責,以避免類案發生。

監委提到,至於劉德全於任職該縣政府建設局長、產發處長期間收受賄賂、協助詐領補助款及濫行指示屠殺大坵島梅花鹿等,連江縣政府應依「政府採購法」第59條、第101條、第102條、第103條等相關規定妥予處理。本案顯見連江縣政府內部監督防弊機制欠缺,有違國家設置政風機構端正政風、促進廉能政治之本旨,有待積極檢討改進。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0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reaction icon 0

留言 631

  • Chen Yolu
    監察院不是要廢了嗎
    06月06日09:52
  • 宏ㄟ
    裝忙
    06月06日09:51
  • 柏延
    要廢院了才知道要刷存在感?
    06月06日09:57
  • 🌱香婉⚘
    梅花鹿有礙到你嗎? 這麼狠心。下輩子準備也當梅花鹿。太可惡了
    06月06日09:55
  • ming
    台灣彌猴你監委管不管?!
    06月06日09:57
顯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