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桃園有位小五女童在臉書結識徐姓工人,2人用LINE聊不到一個月交往、進而發生關係,女童父親透過訊息內容得知氣炸,徐男被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8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徐男2023年4月在臉書認識小五女童,2人聊天1個月後進一步交往。交往期間,女童與暱稱「龍龍」的徐男見3次面,第1次、第2見面都是在徐男家中玩遊戲「傳說對決」,並且發生關係。後來女童手機內的訊息被父親發現,透過媽媽詢問後才知此事,怒而提告。
被告徐男坦承知道女童未滿14歲,只承認於去年母親節當天有去女童家附近接她,載她到員工宿舍親吻、撫摸等猥褻行為,否認雙方有發生性關係。不過女童在偵訊時坦言,她與徐男有發生性行為,
法官審酌女童供詞與跟徐男的LINE對話記錄,發現女童跟徐男談論「不能再去你房間了、媽媽說危險」、「「你知道我是五年級」等語,認定徐男與女童在房間內有性交,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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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 2
~♫♪⭐錦毛鼠♬🍁~🇹🇼
五年級都吃得下去
這社會真是病了
7小時前
Kevin
才3年8個月? 如果是法官的國小女兒被誘姦會這樣判?
6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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