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委會召委、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安排十三日進行「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者為妨害司法公正罪之現行犯」專案報告,藍白立委痛斥荒謬,法務部長鄭銘謙備詢表示,人民有集會、言論自由,若集會遊行中是否犯煽惑他人犯罪等,視情況而定。司法院指出,除非有違反集會遊行法等相關法律的情形外,應受憲法集會自由權保障。
立法院司委會邀司法院、法務部率所屬相關單位列席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專案報告荒謬、可笑,號召活動的就是他,歡迎檢警調偵辦,並指司法官學院院長吳巡龍曾到最高法院抗議、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曾帶頭包圍地檢署、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踹破法務部長辦公室大門,是否都要偵辦?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質疑,怎不辦「鍾佳濱持油壓剪毀損公物」、「柯建銘司法關說」的專題報告。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表示,憲法保障集會結社、言論自由,但召委鍾佳濱竟然安排這種題目,一個國家要干涉司法通常是執政黨,說在野黨可以干涉司法這只是「政治嘴砲」。如果是這樣,那黃絲帶運動要求「扁案公平審判」、洪仲丘案有人上街,這些是否都是妨害司法公正。
鍾佳濱指出,野百合是「解散國民大會」,不是針對司法個案,況且統促黨榮譽主席林正杰在活動中表示「如果檢察官最後交代不了,如果太可惡,大家就到地檢署放一把火把地檢署燒掉」是否涉及恐嚇、煽惑犯罪?
司法院表示,根據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刑法增修草案,若僅是「號召民眾上街對抗司法審判」,未進而對特定司法人員等具體對象為犯罪或關說等行為的情形,似與各該草案所定各罪的構成要件均有未合,惟若有具體個案,仍尊重法院於個案中的認定及判斷。
法務部長鄭銘謙指出,集會遊行是否涉及刑事責任,應視具體個案,司法院表示,若有具體個案,應尊重法院認定。
法務部表示,但集會遊行中是否涉及相關刑事責任,仍應視具體個案,視號召內容是否涉及恐嚇內容、煽惑他人犯罪、違背法令或抗拒合法命命,號召者有無強暴脅迫意圖、是否已聚眾,是否經命令解散而不解散、是否已構成恐嚇、妨害名譽、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等相關法律之構成要件後,再視相關行為是否構成現行犯或準現行犯判斷。
留言 3
曾志忠
法務部變成政黨的一條狗嗎?
1天前
Jeffrey
菜包鼓動貓貓狗狗衝撞行政院佔領立法院台姦都不說
1天前
王得泉
鍾佳濱 民進黨是執政黨!執政黨都能號召群眾運動,在野黨不行?會呼籲司法公正的訴求,一定是有感覺司法不公,才會上街頭把訴求講出來,你是不是腦袋有洞啊!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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