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馬公市兩間民宿被控竄改電表,利用更改電表齒輪齒目方式減少計量,直到台電抄表員發現異常,才揪出兩家民宿惡行。合計4年間竊電多達700萬元,民宿的兩名陳姓負責人,一審各被依詐欺得利罪判刑1年6月、1年2月,高雄高分院考量兩人和台電和解,宣告緩刑5年。
這兩間民宿分別於2015年7月、2016年對外營業,兩家民宿約在2015年間申請電表,其中1間申請4具、另1間申請3具。
2019年8月間,台電抄表員發現兩家民宿明明暑假時常滿房,但用電度數卻與實際情況不符,認為兩家民宿的電表損壞,請台電人員拆回檢測,結果經測試,發現電表應走10度,但兩家民宿電表卻僅3度,懷疑電表遭到改造。
台電人員拆開電表檢查內部齒輪,發現不僅標檢局的封印鉛遭人撬開,齒輪軸的齒距數目也從18齒改為22齒,藉由增加齒目的方式,讓轉盤、齒輪咬合不正,且兩家民宿的電表改造手法一模一樣。
台電人員按照經改造後電表與新電表計算,發現2015年開幕的民宿,營運4年來,至少少繳390萬元,另1間開幕4年間,則少繳294萬餘元電費,經檢方調查後,兩名陳姓負責人被澎湖地檢署依詐欺罪起訴。
澎湖地院審理時,兩名民宿負責人均喊冤,否認改造電表少繳電費,他們也是直到台電人員會同警方查驗,才知道電表和正常規格不符;兩人請的辯護律師還稱電表可能是台電拆卸時損毀,不可能去改造電表。
澎院法官認為,兩家民宿的負責人並非接手他人的「二手屋」,如果要改造電表,必須關閉房屋總電源,若不是兩人授意,不可能有人會去竄改;在者,兩人經營民宿,應知道民宿電費與實際用電有差距,認定兩人約在民宿申設電表到營業前,請人改造電表。
澎院法官審理後,因兩名陳姓負責人否認犯行,未能繳付追償電費,依詐欺得利罪,分別判1年6月、1年2月有期徒刑,犯罪所得沒收。
兩人不服判決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考量兩人與台電達成和解,並已陸續依和解內容繳付電費,台電公司也具狀同意給予兩人緩刑機會,因此均宣告兩人緩刑5年,刑度不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