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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停車空間自用 要繳房屋稅

經濟日報

更新於 02月20日01:52 • 發布於 02月19日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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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近年興起「新加坡式建築」,主打總樓層數不高但配有電梯、低公設比,並將停車空間規劃在一樓,該空間是否要繳房屋稅引發關注,台南市財稅局解釋,即便停車空間是自用,仍需依法繳納房屋稅。

許多屋主購入這類「新加坡式建築」後,才發現即便一樓停車空間是自用,仍需繳納房屋稅,引發不少糾紛,對此財稅局說明,《房屋稅條例》規定,只要是附著於土地的建物,並能增加其使用價值,就屬於房屋稅課徵範圍。

不過房屋稅率依停車空間使用情形有所不同,財稅局指出,若地上停車空間僅供自家使用,且未收取費用或對外營業,則可與主建物相同,適用住家用稅率,包含自住及非自住;若該停車空間有收取費用或作為營業用途,則將適用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稅率相對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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