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會地區人口稠密、建物棟距緊密,進行施工工程往往都必須在狹小空間作業,時常發生鄰損事件。台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指出,為完善處理建築施工損鄰爭議事件,公告修正「台北市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包含建築工程施工前辦理鄰房現況鑑定、範圍界定、鑑定機構資格。修正後建築施工損鄰事件爭議處理規則,明定建築工程施工前,應辦理鄰房現況鑑定,若發生損鄰,才有客觀資料供比對、判斷,以保障附近居民的權益。
當民眾發現自家隔壁正在進行建案施工,除了會受到噪音與落塵困擾之外,建議附近住戶可以先做兩件事來確保自家安全:
一、建案施工前,先做「鄰房現況鑑定」。也就是營造商請技師或公正第三方先至附近民宅查看屋況,後續若屋況有因施工損壞,則有依據可查證。
二、建案開始施工後,住戶應多留意自家大樓與周邊馬路,包括牆壁、磁磚或柏油路面是否出現裂縫或破洞,若因施工產生裂縫可能代表發生變位了,這時需進一步注意裂縫或破洞是否在短時間內持續惡化,例如越裂越長、越裂越多等,一旦發現異常狀況,需即時向施工單位反映,並於第一時間進行監測或補強。
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施工時亦應採取相關防範措施,降低鄰損事件的發生:
一、規劃設計階段
1.依法規須先進行地質鑽探,以能確認土壤特性。
2.執行地質鑽探報告之大地技師需進行鄰房底部高程之調查。
3.由大地技師依照現況之土壤特性、基地開挖深度及鄰房的載重影響,進行地下擋土措施種類及擋土施作深度等各項建議之評估分析,並將全部資料彙成「工程地質鑽探調查報告」。
4.結構技師依大地技師所提供「工程地質鑽探調查報告」進行擋土措施的設計、擋土水平支撐設計、鄰房保護措施設計及開挖過程之安全觀測措施之規劃與圖說,於送建照時,一併送建管單位審查及核備。
二、施工階段
A施工前
1.依建管單位之規定範圍先進行鄰房鑑定,做為施工進行時,現況與原有之差異判別。
2.依核定之安全觀測系統規劃設置各項觀測紀錄器。
3.依核定之圖說進行鄰房保護措施之施作。
4.連續壁廠商提送施工計畫書審查,包括施工過程中,臨時狀況之應變處理方案。
B施工中
1.連續壁施工期間,進行各項安全觀測系統監測(包括鄰房及道路的監測),並每週定期完成「安全觀測報告書」提供營造廠技師進行研判。
2.土方開挖及水平支撐架設亦安裝各支撐應力器,進行各項安全觀測系統監測,並每週定期完成「安全觀測報告書」提供營造廠技師進行研判。
3.開挖過程,開挖工人及工程師會注意連續壁之面部完整性及是否有滲漏之地下水,若有此狀況,停止開挖,並於壁體外做止水樁,待壁體無地下滲漏水再繼續開挖動作。
民眾自家住宅若是已發生鄰損情況,可請結構技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建築師技術公會來判定損害原因是否是鄰地施工造成,若發現房屋受損與鄰近工地有關,可同時一邊與建商進行溝通協調,一邊報請建管處派員前往處理。鄰損情況只要達到危害居住安全之虞,建管處就會要求建商暫時停工,或是等到工程穩定後,協助處理災損房屋,基本上七至八成的鄰損宅大多只是牆壁龜裂或房屋傾斜,經過適當修繕即可恢復。
▲規劃設計階段依法規須先進行地質鑽探,以能確認土壤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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