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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藍批撥接時代已過去 電子簽章應盡速修法 政府帶頭做

民視新聞網

更新於 03月01日05:16 • 發布於 03月01日03:43

財經中心/唐詩晴、李奇 台北報導

行政院拍板通過「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數發部更研議,在網路廣告上架前,透過"數位簽章"驗證,從源頭防堵詐騙,但已經施行22年沒修法的草案,現在要落實,卻藍營發現,主觀機關對相關應用,一無所知,質疑根本跟不上國際相關法規與市場需求,要求主管機關,不只要盡速修法,還要帶頭使用。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一起來呼籲,唐鳳部長不要再偷看我們的修法策略了,接下來我們還有更多,你可能會看不完。」

藍營立委話說得酸,因為科技日新月異,台灣的電子簽章法,卻停滯在1991年的撥接時代,讓自己也深受其害。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我曾經在美國矽谷,為了回來台北簽名,48小時之內飛越2萬公里來回,竟然我們在昨天的修法版本裡面,22年過去以後,我們還要再給26個行政機關,再三年的緩衝期,我們應該要只給政府部門
一年的緩衝期,我們所提出的修法版本,特別要求主管機關,定期進行調查,並且做成調查或研究報告,每年向社會大眾公佈。」

藍批撥接時代已過去 電子簽章應盡速修法、只給一年緩衝政府帶頭做
行政院2/29拍板通過電子簽章法,數位發展部針對草案評估預期效益。(圖/民視新聞)

強調修法不能再等,繼數發部前一日主張,草案明定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章功能,等同實體文件及簽章的法律效力,民代更要求,政府機關帶頭落實,才能取信於民,為了降低大眾疑慮,還趕在草案一讀前,請來產業界人士與資安專家,替風險評估背書。

凱鈿科技事業群總經理張博瀚:「現行在我們市場上,專業的電子簽章服務,一般來說,除了筆跡之外,我們還會有電子軌跡,那這個電子軌跡就會記錄,簽署者他在什麼時間點進行簽署,如果回到紙本的作業,一般我們常見的是用騎縫章,那在電子的世界裡頭,我們就可以用數位憑證,所以電子的文件,加上數位憑證,它這個文件,如果後續被做修改,這數位憑證會失效,可以保護我們文件的完整性。」

藍批撥接時代已過去 電子簽章應盡速修法、只給一年緩衝政府帶頭做
產業界人士和資安專家以現行數位簽章證實可行性。(圖/民視新聞)

對比傳統紙本,浪費資源、核對曠日費時;現行電子簽章,已經發展到可偵測筆跡真偽,並紀錄簽署人IP位置和信箱,再搭配自然人憑證、視訊,增加合約強度,用成效說話,藍營喊話政府,順應數位時代,盡速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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