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乎80歲以上可免巴氏量表聘僱外籍移工的「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31日將於立法院會審議,勞動部長洪申翰30日於臉書發文表示,該修正案若通過將付出薪資負擔能力較低家庭更難找到照顧資源、恐嚴重衝擊重症或身心障礙家庭尋找照顧資源的權益,且若短期要求倍增的家庭看護移工的引進,恐難以確保來源國維持同等之訓練與照顧品質等三大代價。
洪申翰臉書全文如下:
明天的立法院院會,預計要處理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的二、三讀。我很擔心,這會成為一個衝擊中重症家庭照顧權益的法案。
目前國民黨版本的內容是,80歲以上的長者不需經過醫療專業評估,就可以申請外籍看護。
乍看,這是對於長者申請外籍看護的方便,但這樣做會造成什麼巨大的影響?
用數字算給大家看,截至113年11月,在我國,目前台灣累計至今有22.7萬名外籍看護,這幾年,我們每年正常增加1萬多名。
如果照目前國民黨團的版本三讀,全面開放80歲以上健康老人免評申請,將會突然增加約53萬的健康長者,可以直接申請外籍看護工。
若以申請率30%估計(依照過去經驗與照顧專業機構的推估),未來恐怕會跳躍式暴增約16萬外籍看護的需求。
需求暴增,但從外國引進的供給量,也能大幅增加嗎?很難。
首先,這本來就要看來源母國願意放多少看護工給台灣,以這幾年的狀況來說,台灣本已要面臨要與日、韓搶工的困難處境。
尤其,因日、韓外籍看護工薪資是平均4至5萬台幣,台灣是2萬(出頭),從薪資競爭力的角度,在國際上搶工真的很不容易,並不是台灣單方面想增加多少,就能增加多少。
所以,供給面來說,每年的增加量目前是一萬多人,但很難大幅增加。
但需求面卻會因修法,卻會暴增十幾萬人。
這是簡單的數學,修法後,外籍看護工的市場,供需必將更加失衡。
所以,修法後供需更加失衡會帶來什麼代價:
一、相較於健康長者較輕鬆的照顧工作,最需要照顧的重症或身心障礙家庭,在供需更加失衡後,因為看護工「棄重擇輕」的傾向,修法後很可能更難以找到/留住外籍看護工,將嚴重衝擊尋找照顧資源的權益。
二、有照顧需求家庭雇主必須提高薪資負擔,才能提高找到外籍看護工的機率,而這也會讓薪資負擔能力較低的家庭,更難找到照顧資源。
三、在照顧品質上,外籍家庭看護來台前,必須接受來源國相關訓練,並取得指定訓練單位訓練合格的證明,若短期要求倍增的家庭看護移工的引進,恐難以確保來源國維持同等之訓練與照顧品質,反造成一般中重症家庭照顧品質下降的狀況。
所以,看似希望讓長者申請外籍看護工更加方便的修法,但卻極有可能,會嚴重衝擊中重症家庭照顧權益。這其實,就是更加打亂了市場供需的代價。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疫情期間,當時就是因為供需嚴重失衡,造成太多需要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因難以出高價,而找不到工的困境。差不多就是那樣。
希望讓民眾能夠更簡便的申請外籍看護工的初衷,我們理解,但這個修法的做法,會帶來的副作用與衝擊真的太大。
這也是為什麼,很多照顧、身障、社福等專業機構,都對這個修法提出高度憂慮的示警。
這其實是一個專業議題,勞動部很樂意針對如何簡政便民,以及更進一步放寬免經醫療機構評估的失能需求門檻,而取得聘僱外籍看護的資格,和衛福部、朝野政黨,以及照顧、社福、醫療等專業社群,坐下來開放性地專業討論。
事實上,這段時間,我們也一直向朝野黨團表達,願意更在更進一步專業的開放討論的意願。
但我真的很憂慮,如果在明天就倉促將這個版本表決三讀通過,很可能馬上就要面對外籍看護工市場供需失衡的失序和混亂,以及重症與身心障礙家庭照顧權益的嚴重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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